第三篇 身体的生活

读经:歌罗西书一章十八节,以弗所书四章十五至十六节,罗马书十二章五节,以弗所书五章二十三至二十四节,提摩太前书五章十七节上,哥林多前书三章十节上,希伯来书十三章十七节,哥林多后书三章十七节,罗马书八章十一节,十三节,腓立比书一章八节,哥林多前书十二章二十五节下至二十六节。

纲目

壹 在头之下与众肢体共同生活—西一18:

一 以头为生命、为主体、为中心—弗四15~16。

二 与众肢体配搭活出彰显头的生活—罗十二5。

贰 身体中的权柄:

一 元首的权柄,贯通全身体—弗五23~24。

二 代表的权柄,通行元首的权柄:

1 在地方召会中有长老—提前五17上。

2 在工作中有带头的同工—林前三10上。

三 众肢体直接顺服元首—弗五24上。

四 同时也顺服元首的代表—来十三17。

叁 那灵与身体的权柄:

一 那灵是元首的化身—林后三17。

二 生活运行在众肢体里面—罗八11,13。

肆 作肢体对身体的感觉:

一 以头的感觉为感觉—腓一8。

二 以顾到身体为原则—林前十二25下~26。

三 心思、意念、言语、行动,总以身体为是,与身体毫无间隔,更不脱节。

 

需要有身体的看见

我们已经看过,主的心愿是要祂所有的信徒合一;主的喜悦是要得着一个身体彰显并事奉祂。这样的观念远远的超过我们人天然的思想。新约圣经,除了歌罗西书,有三卷书详细地论到基督的身体。一卷是罗马书,主要的是在十二章;再一卷是哥林多前书,尤其是十二章;另一卷就是以弗所书。

以弗所一章从父神在已过永远里的拣选和预定说起,经过基督成功救赎,然后那灵来盖印、施膏,并借着在基督身上所运行那复活、升天、使万有归服并归一的能力,至终产生了召会,就是基督的身体,是那在万有中充满万有者的丰满。这样的字句是人的头脑所编造不出来的,这足以证明圣经是神的默示。我们对于召会是基督的身体,虽能勉强了解一点,但基本上在我们的观念里并没有这个东西,以致我们多年来的实行非常忽略这件事。

五年多前我们开始改制;我们所以必须照着圣经,把我们已往的作法彻底改掉,原因是它造成了很大的后遗症。当初我们是照着圣经的真理实行,有神所兴起的同工,从神接受托付,传神的话,产生了召会,便设立长老来治理。这是完全正确的。但几十年来,我们实行来实行去,无形中这却成了一种制度。如此一来,基督身体的生机性就渐渐抹煞了。结果,产生了一种情形,我们虽不说是圣品阶级,但也就是圣品阶级了。少数人把众圣徒生命的功用剥夺了,真正事奉的主要成分是在同工和长老身上,其他人不过是帮忙、配合而已,这如何能算是身体的事奉?至于基督的身体也就几乎勾销了。

我们改制虽然已有几年了,但直到今天,我们还不敢说我们就是身体的事奉了。改制的重点就在于把少数人作去掉,一切都要是个个肢体作。虽然这里各处的召会是接纳新路了,但就内在的情形还不够,还不是个个肢体都有分于事奉的行动。我们离这个目标还有一段距离。

负担还是在众圣徒的生机

在罗马十五章,保罗说他是神福音的祭司,将所救来的外邦人献上给神。(16。)到了彼前二章,彼得就说我们是建造起来的祭司体系,要宣扬那召我们出黑暗、入祂奇妙之光者的美德。(5,9。)这不是个人传福音,乃是身体传福音。过去我们中间有所谓教会传福音,在特定的时日召开福音大会,全体圣徒都出动,一同配搭。由于那时候启示的光还不够,所以比较是重在外面的活动,还不是重在里面的生机。

目前在这里的召会分有一百三十多个区,也都有福、家、排、区的实行,可说已具有新路的初步规模,并且也开始起动了。但还不太是圣徒因着看见启示,在生命上有了转机,从里面发出生机的作用。唯有到了这个地步,我们才能说已经上路了。但这不是一、两天就能成功的。我们人是活物,要改并不容易,因为有观念、习惯和气味的问题,是勉强不来的。虽然如此,我看你们的情形是一年比一年好。

这次我回来,我里面的负担还是在众圣徒的生机。已往我回来是改制,我盼望这一次能改你们的眼光,看见唯有生机才是真正有用的。什么都不必去担心,只要圣徒们有生机的事奉,我们所盼望的自然就都有了。为这缘故,我就从信徒的合一讲起。这个合一是从父这源头而出的,且以父的生命为元素。所以,这个合一是生机的。不仅如此,这个合一是因着父实际的话,把我们从世界里圣别出来,也是因着父的荣耀,使我们脱离自己而产生的。从这样的合一,我们就能有正确的同心合意,我们的说话、心思、见地和爱,都是在三一神里。到这时侯,我们就可以有身体的生活和事奉了。

无须要求,只须照着生机作

我知道你们在各会所事奉,都会有一些为难。你们几个长老也不一定都一致;这和你们各人的程度、关心的情形和认识的眼光以及摆进来的多少都有关系。所以大家不必彼此要求,就是勉强也作不出来。你们各人只要照着生机去作就好了。你要相信,只要你往前了,一定会有人跟着走。要求只会产生难处,定罪更不能成功事情。所以,一点都不需要定罪或要求,能作多少就作多少,作不来的就等着看。葡萄是要等到成熟时才能摘的。所以我们要努力,也要忍耐。

上一篇的信息我们说过,三一神已经总结成了那灵,就在我们的灵里。所以我们都当学习活在这调和的灵里。当我们要说话的时候。要摸摸里面的感觉,自己是不是在灵里。若不是在灵里,就是作好的事,神也不喜悦。有些话原本要说,一回到灵里就不说了。我们若是这样学习活在灵里,别人就会跟从。这样,一个一个就都会照着灵,摸着生命,自然也就有生机的事奉了。

身体的生活

神要的是身体,不是个人

现在,我们就来看身体的生活。身体一面是作基督的彰显,一面是对基督团体的事奉。就彰显一面来说,重在生命,而生命就需要有一种生活。我们需要清楚看见,不仅我们的事奉是身体的,连我们的生活也该是身体的。但按照我们实际的情形,我们并不习惯过身体的生活。这件事在于我们的认识有多少。严格的说,照新约圣经的启示看,一个真正摸着神心坎,作神眼中得胜者的,乃是活在身体里,过身体生活的人。他不是个人属灵,也不是个人得胜,而是清楚的领会他是身体里的一个肢体。

没有一个肢体可以脱开身体而生活。但是,我们几乎都过着反常的生活。我们认为只要自己不爱世界,不贪恋罪恶,就很可以交待了。但事实上这还不够,最要紧的是我们有没有活在身体里。我们的爱主、属灵、成圣、得胜,是在我们自己里面,还是在身体里面?若是在我们自己里面,那并没有多少价值。只不过从人这面来说,属灵总比不属灵好,不犯罪总比犯罪好。但从神永远经纶的眼光来看,若不在身体里,属灵和不属灵,犯罪和不犯罪都没有多少价值。神不是要得着一群属灵、不犯罪的人,乃是要得着一个身体。只有在身体里,在神看来才有永远的价值。

在头之下,与众肢体共同生活

身体的生活就是在头之下与众肢体共同生活。(西一18。)我们过身体的生活,首先,要在头之下,以头为生命、为主体、为中心。(弗四15~16。)许多人要圣洁,要属灵,要得胜,都是他自己的主张,他没有在基督这头之下,他的头就是他自己。这就叫他不能有身体的生活。我们若要有身体的生活,无论想什么,作什么,都要受基督这头的支配,并以祂为全人的中心。其次,要与众肢体配搭活出彰显头的生活。(罗十二5。)我们要学习在身体里过生活,一直服在头之下,且顾到身体的感觉,与众肢体共同生活。我们不是以自己的属灵、圣别、得胜为中心,那会叫自己显得独特、超群,而要求、定罪别人;我们也不是遵守一些规条,使自己和别人相同;我们乃是活在灵中,生机的且配搭的显出基督。

身体中的权柄

为着身体的生活,我们还需要认识身体中的权柄。在一个身体中,一定是有权柄的。就像我们人的身体,是很有等次的。同样的,神把我们每个肢体都俱各安置在基督的身体上,(林前十二18,)并且把我们调和在一起。(林前十二24。)每个肢体都有自己那出于神所安排的定位,并且各有各的等次。这是我们需要认同的事实。这样我们就不会高估自己,轻看别人,也不会有埋怨或委屈的感觉。所有的肢体都接受身体中的权柄。

身体中的权柄,首要的就是元首的权柄,贯通全身体。(弗五23~24。)还有,就是代表的权柄,但这并不是第二个权柄,因为代表的权柄是通行元首的权柄,而不是元首之外的权柄。在地方召会中有长老,(提前五17上,)在工作中有带头的同工,(林前三10上,)这都是代表的权柄,在身体里通行元首的权柄。所以在基督的身体中,也是有权柄的等次的。一面众肢体直接顺服元首,(弗五24上,)一面也同时顺服元首的代表。(来十三17。)当你觉得你是直接顺服元首的时候,你必须顾到身体。你若说你是顺服元首的权柄,却不顾到身体,这是不可能的。两者我们都必须顾到。我们顺服基督,也要顺服召会,这才是正当的顺服。所以我们的生活该是顺服的生活;顺服元首,也顺服身体。若只顺服元首,而不顺服身体,这个顺服是有毛病的。若谁都不管身体,只认为自己是直接顺服元首,这会给身体带来分裂。我们唯有一面顺服元首,一面又顺服身体,才能叫元首喜悦,叫身体蒙保守。

那灵与身体的权柄

接着,我们要说到那灵与身体的权柄。林后三章十七节说,主就是那灵。可见,那灵就是基督,也就是元首的化身。祂如今是生活运行在众肢体里面。(罗八11,13。)所以,我们若要过身体的生活,就必须顺从那灵,照着那灵而行。否则,我们就不是活在身体里。一个活在身体里的人,必定是顺从那灵的人;因为顺从那灵,就是接受元首在身体中的权柄。

作肢体对身体的感觉

我们既是基督身体上的肢体,就需要对身体有感觉。首先,这感觉乃是以头的感觉为感觉。腓立比一章八节保罗说,“我在基督耶稣的心肠里,…切切地想念你们众人。”这就是说保罗是以基督的心肠为他自己的心肠来顾到召会。这也就是说他是以基督的感觉为自己的感觉,来对待基督的身体。基督的感觉成了他对身体的感觉。我们都该像保罗一样,以头的感觉为感觉;这对我们过身体的生活,是极其需要的。再者,我们不仅要以头的感觉为感觉,还要以顾到身体为原则。保罗在林前十二章二十五节下至二十六节也说,“总要肢体彼此同样相顾。若一个肢体受苦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受苦,若一个肢体得荣耀,所有的肢体就一同欢乐。”我们要能有身体的生活,就必须这样顾到同作肢体的,满有对身体的感觉。

我们作肢体的,若在凡事上都能有头的感觉,又能顾到身体,我们的心思、意念、言语、行动,就都能以身体为是。否定自己,认同身体。这样,我们也就与身体毫无间隔,更不会脱节,我们所过的生活就完全是身体的生活,主也就能得着祂身体的彰显了。

李常受弟兄于主后一九九○年四月七日讲于台北