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百九十五篇
在书信中的经历并享受基督(一○一)

在本篇信息中,我们要继续来看基督作我们住处的各方面。

f 住在祂里面,使我们可以坦然无惧,
当祂来临的时候,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

约壹二章二十八节说,“现在,孩子们,你们要住在主里面;这样,祂若显现,我们就可以坦然无惧,当祂来临的时候,也不至于蒙羞离开祂。”这里的代名词“祂”确定是指要来的子基督,所以上文译为“住在主里面”,原文为“住在祂里面”,乃重复上节的“住在祂里面”。但上节是联于神圣的三一,这指明子是三一神的具体化身,与父或灵都是不可分的。

二十八节指明有些信徒,就是那些没有住在主里面,(就是没有照着对基督身位的纯正信仰,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,)反倒为关于基督的异端教训所迷惑(26)的,将来要受刑罚,蒙羞离开祂,就是离开祂荣耀的巴路西亚。当主回来时,我们必须被发现住在祂里面;若不然,我们就要蒙羞。我们若没有住在三一神里面,不断的活神圣的生命,那么,当主回来的时候,我们就要蒙羞,那将是对我们施行的一种管教。那样我们就要离开祂的荣耀。

我们若住在基督里,凭祂的生命多结果子荣耀神,到祂显现的时候,就可以坦然见祂,不至蒙羞,离开祂荣耀的面光。(参太二五30。)我们若住在主里面,与主交通,当然就行在主的面前,活在主的心意里。这会使我们在主来的时候坦然无惧,不至于蒙羞。否则,我们见主的时候,就会恐惧,并离开祂的面。这危险该叫我们受警惕,活在主生命的交通里。

我们若不照着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,就要“蒙羞离开祂”。(约壹二28。)觉得羞愧是一件事,蒙羞是另一件事。本节不是说我们将会觉得羞愧,乃是说我们将要“蒙羞”。请注意,按照希腊文,这里的意思不是“在祂面前蒙羞”,而是“蒙羞离开祂”。这里的希腊文介系词是apo,意思是“离开”。我们若照着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,当祂显现的时候,我们就有信心、确据、胆量和平安,不至于被撇下而离开祂。译为“在祂来临的时候”的希腊原文,其意思是“在祂的同在中”。希腊文的“同在”是parousia(巴路西亚),包含来临的意思。我们可能有祂的来临,却不在祂的同在里。主耶稣要来临,但我们配在祂的同在中么?你的生活若是照着属世的方式,爱世界,不将首位让给主,当祂来临的时候,我们怎么可能被带进祂的同在中?我们必须照着里面的膏油涂抹住在主里面,这样,在祂显现的时候,我们就能在祂面前,在祂的同在中,有信心、胆量和确据,不至于蒙羞离开祂。

在主显现的时候,祂要对付祂的信徒。蒙羞离开祂,意思必是指被放在祂同在之外的羞辱之地。蒙羞离开祂的信徒并没有失丧,他仍是得救的人,但他必须受到蒙羞之苦。蒙羞之于他乃是对付和管教,那是主宰的主对祂失败的信徒所施行的惩治。这件事相当清楚,也非常严肃。

罗得的妻子从毁灭中得救,但她变成了一根盐柱。(创十九15~17,26,路十七32。)粉状的盐很有用处,但成了块就没有用处了。罗得的妻子成了盐柱,就是说她在神手中失去了用处,变成了羞辱的记号。今天基督教只帮助人顾到得救或沉沦,但圣经启示除了得救或沉沦以外,还有荣耀或羞辱的问题。罗得的妻子没有失丧,她从毁灭中得救了。然而,最终她变成了羞辱的记号。所以,主在路加十七章三十二节说,“你们要回想罗得的妻子。”这是警告我们,虽然我们已经得救了,但在主回来时,可能会像罗得的妻子一样蒙羞。虽然我们是得救了,但我们在主回来时有可能蒙羞。(约壹二28。)

g 当我们住在祂里面(这一位显现出来,为要除去罪,
消除并毁灭那恶者的作为),就不会习惯性的犯罪

约壹三章五节说,“你们晓得祂曾显现,为要除去罪;在祂里面并没有罪。”本节的“除去”,原文与约翰一章二十九节者同。那里基督是神的羔羊,除去那借着亚当入了世界(罗五12)之世人的罪(单数)。在约壹三章五节这里,祂除去众人所犯的罪(复数)。约翰一章是对付罪的总和,包括罪性与罪行。约壹三章是只对付罪的果子,就是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。二者都被基督除去了。

在那位除去罪(罪性)与诸罪(罪行)者的里面,并没有罪(单数)。因此祂不知罪,(林后五21,)没有犯过罪,(彼前二22,)也没有罪。(来四15。)这使祂有资格除去内住的罪(单数),以及人日常生活中所犯的罪(复数)。这一位显现出来,为要除去罪,消除并毁灭那恶者的作为;当我们住在祂里面,我们就不会习惯性的犯罪。

约翰在约壹三章六节接着说,“凡住在祂里面的,就不犯罪;凡犯罪的,是未曾看见祂,也未曾认识祂。”“住在祂里面”就是留在神圣生命的交通里,并在神圣的光中行。(一2~3,6~7。)三章六节的“不犯罪”,意即不习惯地犯罪。这也是住在主里面生活的条件。这不是说,神的儿女全然不犯罪;他们可能偶尔也犯罪。这乃是说,重生的信徒有神圣生命并凭这生命活着,他们不实行罪。他们的特质和习惯不是犯罪,乃是住在主里面。住在主里面是信徒的生活;犯罪是罪人的生活。

约翰在六节说,凡犯罪,过犯罪生活的,是未曾看见祂,也未曾认识祂。未曾看见主,也未曾认识主,意即从未领受任何对主的异象,对祂也毫无体认。这就如同不信者的光景一样。但我们若经历了主,我们就看见祂,也认识祂。看见并认识主,就是经历主。

在七节,约翰说,“孩子们,不要让人迷惑你们,行义的人才是义的,正如祂是义的一样。”实行义就是过义的生活,在神管治的原则下过对的生活。照八节看,这就是不实行罪;照四节看,就是不实行不法。

照上下文看,这里“义的”等于三节“洁净的”。义的就是洁净的,毫无罪、不法和不义的玷污,正如基督所是的一样。使徒约翰所强调的是,只要我们是神的儿女,有神圣的生命和神圣的性情,我们就会习惯的过义的生活。

约翰在八节继续说,“犯罪的是出于魔鬼,因为魔鬼从起初就犯罪。为此,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是要消除魔鬼的作为。”本节指明在本卷书中,“实行罪”(4,直译)和“犯罪”同义,都是指活在罪中,习惯地犯罪。这样的生活是出于魔鬼的;魔鬼的生活是罪的生活,他从起初就不断地犯罪。罪是他的性情,犯罪是他的特性。魔鬼从起初就犯罪,指从魔鬼开始背叛神,企图推翻神治理的时候。

约翰在八节说,为此,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是要消除魔鬼的作为。“为此”直译“向此”。即向这目的、为这缘故。魔鬼从古时就不断地犯罪,并生出罪人与他一同实行罪。为这缘故,神的儿子显现出来,要消除并毁灭魔鬼罪恶的作为,就是借十字架上的死,在肉体中定罪那恶者所起始的罪,(罗八3,)毁灭罪的权势,就是魔鬼罪恶的性情,(来二14,)并且除去罪与诸罪。基督在十字架上定罪了罪,除去罪与诸罪,并且毁灭了魔鬼的权势。

h 当我们遵守祂的诫命,照祂所行的去行,
我们就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,
并且我们知道祂住在我们里面,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

约壹二章五节告诉我们:“凡遵守祂话的,神的爱在这人里面实在是得了成全。在此我们就知道我们是在祂里面。”这里的“话”与三至四节的“诫命”同义,包含所有的诫命。“诫命”着重训谕,“话”隐含灵与生命作我们的供应。(约六63。)

约壹二章五节的话是一切诫命的总和,集大成。诫命不论有多少,总括起来就是主的话。因此,约翰在五节说到遵守祂的话。他的意思是要遵守主自己直接所说,或借着使徒所说的话。

在五节,“在祂里面”一辞意即“在主耶稣基督里”。(参1。)这是有力的说法,强调我们与主是一。我们既与那是神的主是一,神爱的素质就成为我们的。这是由主生命的话供应给我们的,叫我们凭爱行事,得享神圣生命的交通,并住在神圣的光中。(10。)我们如果读这些经节的上下文,就会明白,有表记指明我们是在主里面,是一件很重要的事。我们如何能证明我们是在三一神里面?我们实在是在祂里面的第一个表记乃是: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在经历上认识神。

因为我们是这样认识神的,所以我们不能说某些话,作某些事或去某些地方。别人甚至会毁谤我们,诬告我们。但是因为我们主观的认识神,我们常常不愿意表白自己,或替自己辩护。不论别人说什么,我们知道我们有神圣的生命。我们有神在里面作我们的生命和性情。至终这位内住者要在我们的性格和行为上得着彰显。我们就是这样在经历上认识神,而这认识是个有力的表记,我们是在祂里面,并且与祂是一。

我们在行为和说话上,应当带着一个表记:我们是在神里面。我们跟人谈话不该和不信的人一样。我们都该在日常生活里有这样的见证:我们是在神里面。即使我们有时候软弱,亏欠神,但我们还是带有表记,我们是在神里面。我们日常行事为人是在神里面,这种表记指明我们在经历上认识主。我们既在经历上认识主,就自自然然的遵守祂的诫命。

在主耶稣基督里,就是在生机上与主是一。这不是仅仅在道理上与主是一。当我们在生机上与主是一,祂就是我们的生命,甚至成了我们的性情。每一种生命都有其特别的性情,神圣生命的性情也有某种口味。因为我们有主作我们的生命,又因为我们享受祂的性情,所以我们也有随着神圣性情而来的口味,有些事情我们就是不能作。然而,没有神圣性情的人不会有神圣的口味。

约翰在六节继续说,“那说自己住在祂里面的,就该照祂所行的去行。”在基督里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开始,是神一次永远的作为。(林前一30。)住在基督里面乃是基督徒生活的延续,是我们在日常行事为人上的责任;这种行事为人乃是基督在地上行事为人的复本。住在基督里,就一面说,我们里面必须照着圣灵膏油涂抹的教训;另一面,我们外面必须行主所行的。

神既已一次永远的将我们放在基督里,我们现在就必须负责住在祂里面。住在祂里面实际上就是和祂有交通。在消极一面,这要求我们对付我们的罪;在积极一面,这要求我们遵守祂的话。

约壹三章二十四节说,“遵守神诫命的,就住在神里面,神也住在他里面。在此我们就知道神住在我们里面,乃是由于祂所赐给我们的那灵。”本节是这段话的结语,这段话开始于二章二十八节,论到我们照着神圣膏油涂抹的教导住在主里面,如前段所揭示的。(20~27。)本段启示住在主里面,乃是神的儿女那凭着神永远生命作神圣种子(三15,9)的生活,这种子凭着实行生他们之神的义(二29,三7,10)以及生他们之父的爱(10~11,14~23)得以长大。这样的住及其基础—神圣的出生以及作神圣种子的神圣生命—是奥秘的,在那灵里却是实际的。

遵守祂的诫命就是照着神圣的实际过生活。按照这封书信,这就是遵守主诫命的意思。这就是说,遵守神的诫命不是遵守摩西的律法,遵守主的诫命乃是照着神圣的实际生活。

我们若借着在神圣的实际里生活,遵守主的诫命,我们就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。我们住在主里面,祂就住在我们里面。我们住在祂里面,乃是祂住在我们里面的条件。(约十五4。)我们是借着住在祂里面,享受祂住在我们里面。

神是赐诫命者。这些诫命就是要我们信祂的儿子,并要我们彼此相爱。我们需要有相信神儿子耶稣基督的信,也需要有爱众弟兄的爱。这就是住在神里面的意思。这是一种生活,包括了我们基督徒生活主要的事项。只要我们信基督并爱所有作我们弟兄的基督徒,我们就住在神里面,并且是完全的。我们住在神里面,因为我们遵守祂所吩咐我们的诫命,就是要信祂的儿子,并爱祂儿子所有的弟兄。这就是要有信和爱。

那灵,即包罗万有、复合、赐生命的灵,乃是住在主里面必需且紧要的因素。乃是借着这灵,我们从神而生,得着神圣的生命作里面神圣的种子,有了神圣生命的交通,为三一神所涂抹,并住在主里面。这奇妙的灵作新约应许的福,(加三14,)赐给了我们;乃是那在万有之上、承受万有并要无限扩增的基督,没有限量的把这灵赐给了我们。(约三31~35。)这灵和永远的生命,(约壹三15,)乃是我们借以继续不断活出住在主里面之生活的基本元素。因此,我们是借着同我们的灵作见证的这灵,成为神的儿女,(罗八16,)并且知道万有的主住在我们里面。(约壹四13。)借着这灵,我们与主联合成为一灵。(林前六17。)并且凭着这灵,我们享受三一神的丰富。(林后十三14。)

我们住在神里面,是由于神的灵。(约壹三24下。)没有神的灵,我们和神之间就毫无关系。我们和神、父、子、主、基督之间的联结,联系,乃是那灵。这个“联结的灵”是在我们的灵里。我们若要享受住在神里面的生活,就必须操练我们的灵,转向我们的灵,摸着我们的灵,并运用我们的灵。这样,我们就会摸着联结的灵。这是相互的住。这相互的住完全是在灵里的故事。当神住在我们里面,祂乃是住在我们灵里;当我们住在神里面,我们是住在祂的灵里。

在约壹四章十三节,约翰说,“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,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。”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,我们从这个事实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。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,(雅四5,罗八9,11,)乃是我们灵中的见证人,(16,)见证我们住在神里面,神也住在我们里面。这居住的灵,即内住的灵,乃是我们与神互相居住、互相内住的元素和范围。祂使我们确信,我们与神是一,彼此居住,且互相内住。这由我们习惯的用祂的爱彼此相爱(约壹四12)的生活得着证明。

约翰在十三节指明,我们可以知道我们住在神里面。住在神里面就是居住在祂里面,留在我们与祂的交通里,使我们经历并享受祂住在我们里面。这就是凭实行神的义和神的爱的生活,照着神圣的膏油涂抹,(二27,)实行与神是一。这完全是借着包罗万有、复合之灵的运行,这灵居住在我们的灵里,又是神圣膏油涂抹的基本元素。

约翰十五章说,主是真葡萄树,信徒是枝子,信徒要住在葡萄树上。这个说法好像还是比方,但在约壹四章十三节却必然是个事实:“神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,在此就知道我们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。”神所赐住在我们里面的那灵,乃是我们灵中的见证人,见证我们住在神里面,神也住在我们里面。人和神调和成为一,这就是神成肉体的原则。最低限度,在全宇宙中,在神的造物里面有一位拿撒勒人耶稣,祂是神人二性品。祂是神,也是人,祂乃是神人。神不仅与祂同在,乃是和祂调在一起,所以祂们是共生命、同生活、共行动、同作工。因此,主耶稣无论在地或在天,都是与神同行,与神同工。这里的一同不是并肩的一同,乃是相调的一同。

我们可以住在基督里,使祂成为我们的住处。祂也可以住在我们里面,使我们成为祂的住处。照样,基督与信徒的互相居住乃是一件调和的事。当我们住在基督里,并让祂住在我们里面,我们就调和在一起。这事之所以可能,是因为祂是那灵,并且我们有灵。这二灵联合成为一。(林前六17。)我们与基督调和在一起,因为祂是那灵,(林后三17,)而我们有灵。一天,这二灵相调成为调和的灵,结果乃是我们与基督调和在一起。

住就是留在调和的灵里。在我们里面有我们的灵,调和着神圣的灵。我们的这一部分必须成为我们的家。基督和我们都住在这里。我们必须留在我们调和的灵里,使其成为我们的家。只要祂和我们都以这调和的灵为住处,我们就自然的活基督,并享受生命的交通,就是神圣生命的涌流。

活基督乃是我们住在祂里面,祂也住在我们里面的结果。我们二者都安家在同一个地方,就是调和的灵。祂与我们调成一灵,这调和的灵就是我们共同的住处;乃是这灵使我们喜乐、活跃并拔高。我们都在调和的灵里,这才是我们的家。

约翰在约壹四章十三节也说神“已将祂的灵赐给我们”。“将祂的灵”,直译,将“出于祂的灵的”。神已将出于祂的灵的赐给我们。这很像,也是重复三章二十四节的话,那话证明这话的意思不是说,神已将祂灵里的一些东西赐给我们,就如林前十二章四节所说不同的恩赐;乃是说神将祂的灵本身,就是那包罗万有的恩赐(徒二38)赐给我们。“出于祂的灵的”,这说法含示神所赐给我们的灵,乃是全备供应、没有限量的。(腓一19,约三34。)借着这全备供应、没有限量的灵,我们就有充分的确据,知道我们与神是一,并且彼此互住。

神已将出于那灵的赐给我们,这指明基督所有的丰富如今都成了那灵的内容。至终,神所赐给我们的,乃是完整、终极、包罗万有、复合、赐生命、内住的灵。我们的神,我们的父,已将这包罗万有的灵赐给我们,这灵就是神儿子耶稣基督的全备供应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