读经: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八节,提摩太前书二章六节,彼得前书一章十八至十九节,启示录一章五节,彼得前书二章二十四节,约翰福音一章二十九节,四章四十二节,提多书二章十三节,罗马书五章十节,腓立比书一章十九节。 祷告:主啊,我们从深处向你敬拜,向你献上我们的感谢和赞美。我们赞美你是神,你也是人。你是人,作了我们的救赎主;你是灵,作了我们的拯救主。谢谢你把我们聚集在你面前。主啊!求你为我们把天上的幔子打开,赐给我们清明的天,把我们都带到灵里,叫我们不凭外面的字句,只凭里面的灵来认识你。今天你是灵,是那赐生命的灵;你也赐给我们一个重生的灵;你的灵和我们的灵,二灵相交,二灵相调,成为一灵。我们就是在这灵里一同聚集,向你敬拜,与你一同坐席,享受你。 主啊,求你给我们清明的心思,也给我们敞开的灵,更给我们饥渴的心,叫我们真是觉得,我们虽然有了你,我们仍然更多的需要你。主啊,我们个个都需要你,也时时需要你,在凡事上我们都需要你。求你摸着我们众人的心,在我们里面得着更多的地位。我们愿意被你占有,被你充满,被你浸透,也被你完全得着。 主啊,羞辱你的仇敌。你已经在十字架上毁坏了他。我们在你的召会里,把他践踏在我们的脚下。在这里他没有地位,你得着一切的荣耀。我们的灵敬拜你,我们的心高举你,我们口唱心和的赞美你。阿们。 我们这些得着耶稣的人,是与众不同的,因为有了耶稣的人,都有耶稣的印记,都是被耶稣标出来的;而且我们都被祂奇妙的所是吸引,都成了“耶稣迷。”祂实在太奇妙了,祂的奇妙所是吸引亿万人归向祂。这就是为什么我们用“基督奇妙的所是”作为题目。 我们已经看过基督是神又是人。现在我们要进一步来看,这位奇妙的基督是救赎主,也是拯救主。很多基督徒不清楚救赎和拯救的分别,常常把基督是救赎主和拯救主这两面的所是混为一谈,认为反正都有一个“救”字,所以就把祂简称作“救主。”这虽然不错,但圣经却不是这样简单。按照圣经的启示,基督是救赎主也是拯救主。但祂这两面的所是分别实在太大了。我盼望借着这篇信息,能把这件事说得清楚,让我们都能清楚的看见,我们的主一面是救赎主,一面是拯救主。 神照着祂自己的形像和样式造人。祂这样造人有一个荣耀的目的,就是要被造的人彰显祂,荣耀祂。为着达到这个目的,神必须把祂自己作到人里面,作人的生命和一切。这是神的手续。人要有神的生命,才能在神的形像里彰显神自己。可惜神还没有机会作这事,撒但就抢先一步,引诱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去吃知识善恶树的果子,结果撒但的生命就进到人里面,变作人里面的罪,把人破坏了。在罗马七章保罗告诉我们,人的肉体里有一个东西,叫作“罪。”他所愿意的善,他反不作,他所不愿意的恶,他倒去作。若他去作所不愿意作的,就不是他作的,乃是住在他里面的罪作的。这个住字含有生活行动的意思。罪不仅住在我们肉体里,更在其中生活行动,欺骗我们,杀害我们,把我们掳去,使我们成为罪人,受罪的辖制,叫我们犯罪作恶,由不得己。 神造人有一个荣耀的目的,但人被破坏、被玷污了,就堕落成了罪人。按照神公义的律法,这样的人在神面前就有了地位上的问题。人的地位就是罪人,在神面前有了罪案。这不是靠着修行,将功折罪就能赎回的。而且神公义的律法说,犯罪的必要死,因为罪的工价就是死。(罗六23。)这是罪人的地位,也是罪人的案件,是罪人将来既定的命运。 从罪人的地位和罪案,以及神公义律法的要求来说,我们需要一位救赎主。因为我们犯了罪,有了罪案,亏缺了神的荣耀,是该死、该灭亡的人。因此我们需要一位救赎主,来清理我们的罪案,满足神律法的要求,并将我们赎回。 按照神公义律法的要求,人是该灭亡的。神为将人赎回,就亲自来成为人,作我们的救赎主。祂站在罪人的地位上,在十字架上受死,作我们的代替,受神公义的审判,为我们受惩罚,受死的痛苦。 约翰一章一节说,“太初有话,话与神同在,话就是神。”这话就是主耶稣。十四节说,“话成了肉体,支搭帐幕在我们中间,丰丰满满地有恩典,有实际。”二十九节又说,“看哪,神的羔羊,除去世人之罪的!”从这三处圣经我们看见,主耶稣是神,却来成为人,并且为我们流出人的血;祂是神的羔羊,为要除去我们的罪。祂若没有成为人,就不能流出人的血,也不能有受造的肉体来替我们死。祂必须有一个真实的身体,不是抽像的,乃是受造的身体,才能为我们流出受造之人的血。这样,祂才能替受造的人死;祂所流的人血才能赎人的罪。 旧约时代以色列人献祭时杀牛羊所流的血,只是表号,并不能除罪。(来十4。)因为牛羊不是人,不能替人死;牛羊的血也不能赎人的罪,必须人的血才能赎人的罪。主耶稣是神,却成了受造的人,有受造的身体,也有受造之人的血,所以祂能在十字架上替人死,流出人的血,赎人的罪。 马太二十章二十八节说,“人子来…要舍命,作多人的赎价。”人犯了罪,都在神的定罪之下,就着神律法的要求说,世人都在神公义的定罪之下,需要一位代替者。主耶稣取了血肉之体,成为人子,且在十字架上舍命,作了多人的赎价。 人若不信主耶稣是受造的人,就等于约壹四章三节所说的那些敌基督者,他们是多西特派的人(Docetists)。这一派的人不承认主耶稣是神成为肉身的真人,他们认为主耶稣的身体不是真正的血肉之体,不过是一种幻影而已。这是极大的异端。我们必须承认,我们的主耶稣是神,是创造主,但祂却成了一个受造者,有受造之人的身体,也有受造之人的血。所以祂能确确实实的被钉在十字架上,且有枪扎透祂的肋旁,流出真正的人血,且是无罪之人的血,来赎我们的罪,解决我们在神面前的罪案。 神根据主耶稣在十字架上的受死,和祂所流出的宝血,就能宣告赦免。主耶稣作了我们的救赎主,替我们受了神公义的审判,还清了我们的罪债。所以祂的血就是一个宣告,宣告神已经赦免一切有罪的人。现在凡求告主耶稣的人,神就因着祂的名,根据祂的血,赦免他们。这个赦免就是救赎的结果。 主耶稣被钉在十字架上受苦,有六小时之久,从早上九点到下午三点。在这六小时里,头三小时是祂为行神的旨意,受人的迫害和羞辱;正午以后的三小时,是祂为我们完成救赎,替我们受神审判和惩罚。乃是在这末了三小时,神算祂作我们的代替,为我们的罪受了神的惩罚。因此,遍地都黑暗了,日头也变黑了,因为我们的罪性、罪行,以及一切消极的事物都归在祂身上,在那里受了神的审判;同时,神在那里也被神弃绝。所以祂大声喊着说,“我的神,我的神,你为什么弃绝我?”(太二七46。)主耶稣曾说,神从没有离开祂,乃是一直与祂同在;但这时神为什么弃绝祂?因为以赛亚五十三章六节说,耶和华使我们众人的罪孽都归在祂身上,林后五章二十一节也说,神使那不知罪的,替我们成为罪。祂担当了世人的罪,更替世人成为罪,在神眼中为我们成了罪人。所以神在十字架上审判祂,弃绝神。在神看来,祂是所有罪人的代替者。我们该受的审判全由祂代受了。在这末后的三小时里,主耶稣担当了古今中外全人类的罪,在十字架上受了神公义的审判。末了,救赎的大功宣告完成。罪案的问题被解决了,律法的问题也被清除了,神和人之间的间隔都被消除了。所以祂大声祷告说,“父啊,我将我的灵交在你手里。”(路二三46。)祂完成了救赎的工作,就进入安息。 主耶稣在坟墓里三日之久,到了七日的第一日清晨,祂复活了。祂胜过死亡的权势,从坟墓里出来了。祂这样从死里复活,就成了赐生命的灵,进到我们里面,作我们的拯救主。祂是救赎主,这是到祂死了的时候为止;祂借着死替我们赎罪,完成了救赎工作,使我们蒙救赎。但是人堕落之后,不仅是地位的问题,不仅是律法手续的问题,也不仅是在神面前有罪案的问题,人里面还有一个问题,就是撒但的生命进到人里面了。 人虽然信主得救,蒙救赎了,但人却还没有完全得救,人还需要从罪的天性里,天天蒙拯救。主耶稣的宝血是为清理我们的罪案,将我们赎回。因着祂的受死和祂所流的血,我们确实得赎了,不会再沉沦;但是罪还住在我们的肉体中,我们里面还有许多不洁净、不公义的念头,外面还常有过犯、玷污,仍然需要主的宝血洗净,同时也需要主那生命之灵的拯救。 约壹一章二、三节说,那永远的生命已经传给我们了,我们与父并祂儿子耶稣基督也有了交通。但这个交通会因我们的犯罪而中断。我们若说,我们信主之后,里面就没有罪了,“罪根”已被拔除了,这是一个极大的错误。我们该知道,当我们信主以后,罪性还在我们的肉体里,还没有被拔除。要等到我们被提,身体得赎的时候,我们才能说,我们的全人完全得救了。但今天这个罪性还在我们里头;我们若说自己无罪,便是自欺,真理就不在我们里面了。 人在神面前不光有罪案和地位的问题,人还有罪性的问题。如同一个母亲出门,叮咛孩子说,“我出门以后,你千万不要喝那个瓶子里的东西,因为那瓶子里装的是毒药水,喝进去会中毒。”虽然母亲这样的叮咛,小孩子仍把那瓶毒药水拿来喝了。他这么一作,一面来说,他犯了罪,得罪了母亲;他就到母亲面前认罪,母亲说,“我饶恕你,从今以后不要再犯了。”这样虽然案件是消除了,但毒药还留在小孩子里面。 人光有外面的赎罪仍然不够,人里面还有罪性的问题,人里面还有犯罪的生命和性情;因此,人还需要在生命上得拯救。这不是宝血救赎的问题,乃是在生命上得救的问题。因此,人有两层的需要,一层是外面地位、律法、案件的问题,这需要宝血的救赎;另一层是人里面旧生命和罪性的问题,这需要另一个超越的生命进到人里面,来拯救人,使人脱离原有堕落的生命。 因着人有这双重的需要,主耶稣受死完成救赎之后,又从死里复活,成了赐生命的灵,来作拯救主。罗马五章十节告诉我们,当我们作仇敌的时候,就是有罪案的时候,且借着神儿子的死,就是主耶稣十字架上救赎的死,替我们流血的死,叫我们得与神和好,就解决了我们的罪案,救赎了我们。这是救赎的一面。接着保罗又说,既已和好,就更要在基督的生命里得拯救。这是拯救的一面。 基督的死是救赎的问题,基督的生命是拯救的问题。基督要在祂的生命里拯救我们,祂就必须是灵,祂才能进到我们里面,作我们的生命和一切。所以罗马八章二节才提到“生命之灵。”这灵就是约翰四章的活水,也是约翰七章三十八节所说,要从信入主的人腹中流出的活水江河。圣经说,主耶稣这话是指着信入祂的人将要受的那灵说的;但那时还没有那灵,因为主耶稣尚未得着荣耀。当祂从死里复活,进人荣耀里(路二四26)之后,那灵就有了。 那灵就是基督成了赐生命的灵,进到我们里面,作我们复活的生命,拯救我们脱离里面的罪性。保罗在罗马八章二节说,“生命之灵的律,在基督耶稣里已经释放了我,使我脱离了罪与死的律。”这就是拯救,就是基督来作我们的拯救主。救赎主是在于宝血的赎罪;拯救主是在于生命之灵的拯救。这生命之灵进到我们里面,带着最高等的律,使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。就如地心引力的律虽然很强,但是有一个更强的律,使飞机能够胜过地心引力。 我们里面有一个超越的律,就是生命之灵的律。腓立比一章十九节说,“耶稣基督之灵,”这灵就是生命的灵。这里不是说神的灵,也不是说圣灵,乃是说耶稣基督的灵;就是指那位成为肉体,从死复活者的灵,也就是那赐生命的灵。腓立比一章十九节说,乃是借着这灵全备的供应,我们终必得救。这就是基督作我们的拯救主,借着那灵全备的供应,拯救我们。 所以这里有两面的讲究。主耶稣被钉死在十字架上,乃是血的救赎;死而复活以后,乃是生命之灵的拯救。四卷福音书里,唯有约翰福音提到祂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死的时候,不仅有血流出来,也有水流出来。因为约翰福音不仅讲救赎,更讲生命。血是救赎的表征,水是生命之灵的表征。我们应当看见救赎的一面,也应当看见拯救的一面。我们有宝血的救赎,也有生命之灵的拯救。简单的说,我们有血,我们也有灵。血是为着救赎,灵是为着拯救。 中文诗歌七百三十一首第一节说,“永久磐石为我开,让我藏身在你怀;愿你所流血与水,解决我的双重罪:赎我免去它永刑,救我脱离它权能。”我们有双重的难处,一重是在神面前的罪案,一重是在我们里面的罪性。唯有血与水才能解决我们的双重罪。一面是赎罪的血来救赎,使我们免去罪的永刑;一面是生命的水来拯救,使我们脱离罪的权能。罪不但叫人受永远的刑罚,罪也有权能,就是罪的律,在人里面辖制人。在我们天然的生命里,我们没有办法胜过罪与死的律;但在基督里,那生命之灵的律能救我们脱离罪与死的律。宝血只能解决我们被定罪的地位和罪案的难处;生命之灵才能解决我们罪与死的律这一面的难处。神完满的救恩,不仅有宝血的救赎,也有生命之灵的拯救。 神的救恩有“赎”又有“救。”“赎”是宝血的功效,“救”是灵的能力。在神的救恩里,有赎有救,有血有灵。“赎”是一次永远的事。我们一次蒙救赎,就永远蒙救赎,神就永不再定我们罪了;然而“救”是天天的事,是一生的事。我们需要天天蒙拯救。我们都是神用重价所买回、所救赎的子民,但我们仍需天天在日常生活里,在一切大小事上蒙拯救。“赎”是宝血的救赎,是我们一次永远所得着的,但“救”是那灵的拯救,是我们一生之久,天天要经历的。 这位奇妙的基督是救赎主,因为祂为我们钉死在十字架上,流血为我们完成救赎;祂如今已从死里复活,成了赐生命的灵,进到我们里面,借着里面的规律与供应,天天成为我们的拯救。我们宝贝神的救赎,一次永远的解决了我们在神面前的罪案;我们更宝贝祂是生命之灵,天天活在我们里面,作我们生命的拯救。只要我们随时随处转向祂,支取神那灵全备的供应,祂就使我们胜过罪与死的权势,叫我们自由释放的活在神面前,过着圣别且得胜的生活。 李常受弟兄于主后一九八三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二章 基督是救赎主也是拯救主
救赎与拯救有别
救赎的必需
神成为人,且受死、流血为作救赎主
复活,成为赐生命的灵来作拯救主
人双重的需要
神完满的救恩
“赎”是一次而永远的,“救”是一生而天天的
讲于美国加州圣荷西