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
长老的资格(三)

读经:提摩太前书三章一至七节。

长老进一步的资格

“好好管理自己的家”

使徒保罗在提前三章一至七节写到监督的条件,就是长老的资格。二至三节大部分是说到美德和正确的品行,或长老在生命里之所是的显出和彰显。在四至七节,保罗提到长老的属人关系。每个人都有属人的关系。我们有家庭,我们也活在群体之中。召会的监督必须顾到与人正确的关系。

人生的第一种关系就是家庭关系。四节说,“好好管理自己的家,使儿女凡事庄重服从。”管理自己的家乃在于带领,但这里保罗的观念主要不是说到权柄。监督作为丈夫和父亲在家中带领,不能仅仅借着管治,更要借着建立好的榜样和模范。家不像政府或组织要用权柄来领导。父亲在家中的带领主要不该基于权柄的管治,乃该基于自己日常生活的榜样。同样的,作长老的意思不是要用权柄管治召会。这样的观念绝对错误。父亲管理自己的家,与管理者管理企业大不相同。管理者可以雇用或解雇职员,但父亲不能雇用或解雇自己的儿女。在一个家庭里,基本的需要乃是父亲的榜样。长老作为一个父亲,必须在家人面前过正确合宜的生活,这是管理自己的家正确的路。我们在家中不该试图像君王、法官、主管或校长一样运用权柄。保罗在这一段的观念是说到监督的日常生活。仅仅管教自己的孩子是没有用的;神命定的原则是,父亲必须过一种生活,作孩子的模范、榜样。

作为监督,我们在家中必须借着在生活中作榜样来带领,这是我们的责任。然而,我们的孩子若凡事庄重服从,我们不该以为这是因为我们的行为,乃要为主的怜悯敬拜祂。虽然孩子的个性不在我们的控制之下,这却不意味我们可以忽略自己的责任,不活出榜样,不尽所能的花时间和精力在孩子身上。尽管如此,我们必须领悟,至终孩子会变得如何,完全在于主的怜悯。我们知道这是真的,因为即使两个孩子是兄弟或姊妹,由同样的父母养育,得着同样的照顾,他们仍可能有非常不同的结果。一位可能性格很好,成为寻求的信徒;另一位可能性格很差,甚至没有得救。所以,我们必须尽责过正确的生活,作孩子的榜样,但我们不该因孩子最后如何而气馁或骄傲。

保罗在四节论到监督的儿女时,他的话与救恩及属灵无关。我们该作孩子的好榜样;然而至终他们是否得救,是在于神的预定。雅各和以扫是双生子,但罗马九章十至十三节给我们看见,他们的定命在于神的拣选。我们无法使自己的儿女或任何人属灵,但我们可以借着过清明自守、节制适度、端正规矩的生活,并借着寻求主而建立榜样。一对亲兄弟听同一篇福音信息,可能一位得救,另一位却没有。我们见过这样的例子。因此,我们要火热的传福音,使人信服接受主,但我们也要领悟,人的得救至终不在于我们的努力,乃在于神的预定。我们不该以为,救恩既然在于神的预定,我们就不需要传福音了。我们必须尽本分。同样的,我们不该以为,如果我们是好榜样,我们的孩子就会行为规矩;但我们也不该忽略自己的责任。为人父母最好、最正确的路,乃是在生活中能作孩子的榜样,并祷告求主怜悯。

我们的生活若建立正确的标准,孩子行为不佳就不是我们的责任。然而,我们的生活若没有榜样,孩子行为不佳就是我们的责任。孩子若好,“账”不算给我们,但孩子若不好,算我们负“债”。这是神圣的会计学。我们不该说神不公平。罗马九章二十节说,“人哪,你是谁,竟向神顶嘴?被塑造者岂能对塑造他者说,你为什么这样造我?”我们无法与神争论。我们的孩子若表现良好,并且至终得救了,活在主面前,我们必须敬拜主说,“主,我一无所是。连我最好的行为都像灰尘,毫无价值。我只能为着你的怜悯感谢你。”我们不该将任何事归功于我们的好。我们必须承认神的预定、祂的怜悯和祂的恩典。我们的孩子若开始过着罪恶的生活,我们必须降卑自己,祷告说,“主,赦免我,这都归咎于我。因为我可能有疏忽,在某些方面没有充分顾到他们。”这必须是我们的态度。

保罗在提前三章一至七节的观念是说到监督的生活。我们孩子的行为是否规矩是次要的;首要的乃是,我们是否有正确的生活。我们必须借着过一种生活,对家人展现出一种积极的榜样,好带领并管理自己的家。这在于我们的所是;这是生命的事。

五节说,“人若不知道管理自己的家,怎能照料神的召会?”这指明长老照料召会的路也是作榜样。这原则与彼得的教训相符。他在彼前五章三节写给长老们:“也不是作主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,乃是作群羊的榜样。”我们若不能作孩子的好榜样,就不能在召会中作好榜样。保罗的基本观念乃是,长老不该凭权柄管治,乃要作活的榜样来带领,使召会其他的肢体可以效法。要照料召会,我们必须放下天然的观念;照料召会主要不在于行政。新约启示长老职分不在于用权柄管治,乃在于作榜样。根据新约,作长老不在于地位或权柄,乃是完全在于生命。我们必须以自己的生活来建立榜样。要成为好榜样,我们必须爱主和祂的话,对付罪,恨恶己,并学十字架的功课。照料召会主要不在于事务,乃在于生命。我们若缺少生命,服事召会事务就没有意义。我们所作一切与召会有关的事,都必须根据生命。

长老若过高标准的生活,就会成为其他圣徒的榜样。当不成熟或属肉体的弟兄责备长老时,长老不该为自己辩护,乃要继续表达对这些弟兄的爱。这样否认己且不被较软弱的肢体得罪,反而爱这样的人,会为全召会树立榜样。全召会都会学习这事。反面来说,长老若去看电影,其他肢体会开始照作;那些不看电影的人就不会尊重这位弟兄的长老职分。因此,长老照料召会与父亲照料家庭非常类似。父亲并非只根据自己的地位,用权柄管治他的家,就能有好的家庭。反之,他必须过一种生活,成为儿女的标准,使他们的良心有感觉。同样的原则,监督照料召会,不是根据地位用权柄管治,乃是借着过一种生活而成为标准、榜样,使圣徒们自然跟随,如同羊群总是跟随前面几只头羊。我们必须拒绝长老“办”召会的这种观念。甚至主耶稣所走的路,也是设立榜样让我们跟随。(约十三15,太十一29,林前十一1,彼前二21。)因此,要作监督照料召会,我们必须如同父亲照料自己的家,不是用权柄管治,乃是凭生活作榜样。保罗写到,一位弟兄必须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家,才能这样对待召会。

“初信的不可作监督”

提前三章六节说,“初信的不可作监督,恐怕他为高傲所蒙蔽,就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。”这也是说到属人关系,因为我们若单独一人,就不可能高傲。当人在一个团体中被指派到特别的职位,团体越大,这人就越容易变得高傲。初信的不该作监督。我们可能不是初信的,却必须看见这个原则,就是在我们刚成为长老时,必须谨慎不要变得高傲。

新约没有指明,人成为长老以前需要先有学习的时期。然而,旧约的祭司职分有五年的学习时期。利未人二十五岁开始学习作祭司。(民八24。)然后他们到了三十岁,就有资格在帐幕中服事。(四3。)根据这个原则,一位刚被设立为长老的弟兄,应当看自己不过是正在学习的见习生。在一个已经建立、长老数目充足的召会中,若有两三位学习者帮助长老,并向长老学习如何照料召会,是很好的。至终,这些学习者就能成为正确的长老。在一处新的地方召会里,领头的人应当仅仅将自己视为正在学习的见习生;这会保守他们。

高傲使我们眼瞎。一位长老若变得高傲,就会受到魔鬼所受同样的定罪。路西弗被摆在高位,但他因自己的地位而高傲,就招来神的定罪和审判。使徒保罗写提摩太前书这一段时,可能想到以赛亚十四章十二至十五节,那里描述撒但的高傲和野心,以及神对他的审判。(参结二八14~19,犹9。)保罗的话对刚作长老的人乃是警告,要他们谨慎不可高傲。长老若高傲,就会跟随撒但背叛神的行政和权柄,并受同样的审判。那些召会中的领头者必须恐惧战兢,祷告求主保守他们脱离任何一种高傲。我们不该以为自己在较高的地位,或阶级比别人更高。尤其是年轻的弟兄们,在召会中,在聚会里,以及在与人接触时,必须学习谦卑。

“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”

提前三章七节说,“监督也必须在外人中间有好见证,恐怕他落在魔鬼借着人的辱骂所设的网罗里。”外人就是我们的邻居、亲戚和那些我们所熟识而不在召会中的人。我们的日常生活与行事必须在这些人中间有好见证。这完全不在于能力,乃在于生命;这是说到在人中间、甚至在外人中间,我们在举止、品格及生活上的所是。

我们在外人中间若没有好见证,就会落在魔鬼借着人的辱骂所设的网罗里。使徒保罗指明,撒但是利用年轻人的骄傲和外人的辱骂来破坏我们。我们在外人面前若没有好见证,撒但就会利用这些辱骂作网罗来纠缠我们。保罗的观念是,我们必须为自己的家庭树立好榜样,并在外人面前谨言慎行。我们不该给人任何机会说我们的不是,好叫我们不落在网罗里,不灰心或气馁;否则这些都会损害、破坏或毁坏我们的长老职分。

在六至七节,保罗没有用“撒但”(意思是“对头”)一辞,反而用了两次“魔鬼”(意思是“毁谤者”)。不是长老的弟兄不会遭受太多毁谤,然而,他一旦成为召会的长老,魔鬼就会试图用毁谤来陷害并损害他。这两节两次提到魔鬼,这很强的指明魔鬼恨恶任何人成为长老,也恨恶召会有正确的长老;他试图损害每一位长老。换句话说,我们一旦成为长老,就成了撒但的目标;撒但会试图借着我们的高傲或他人的辱骂损害我们。他人的辱骂会使我们极为灰心并受损害。我们若在一位亲戚面前发脾气,这位亲戚就会为撒但所利用,把我们的失败告诉别人。这不好的见证会使我们气馁、灰心,至终使我们的长老职分受损。我们不该高傲,好叫我们不落在魔鬼所受的审判里;我们也要谨慎,不要招来外人的辱骂,那是魔鬼的网罗。保罗在一至七节的负担,不是说到我们的能力,乃是说到我们的生命、生活和所是。他的话清楚指明,撒但不是损害我们的工作或能力,乃是损害我们的生命、生活和言行。

为着已往的错误,我们需要跟随主的引导有所弥补。要清理局面,我们必须向我们所得罪的人,甚至向那些当我们得罪人时也在场的人认罪。监督尤其需要这么作。我若在人面前对妻子发脾气,我必须先向妻子认罪,然后去到人那里,当着妻子的面请他们赦免我,向他们见证主摸着我的良心。这会除去不好的印象。为着将来,我们必须仰望主,要领悟我们作长老乃是主的怜悯。我们必须谨慎,因为撒但会不断找机会来损害我们这些照料神的家—召会—的人。长老必须祷告:“主,拯救我脱离任何的试诱,保守我脱离那恶者和恶事。”新设立的长老尤其需要为长老职分多有祷告。保罗的话启示,在长老职分上是有争战的,因为魔鬼试图败坏每一位长老。

关于长老职分进一步的交通

问:长老可以退休么?

答:圣经没有说长老可以退休。正如丈夫和父亲无法退休,长老也不能退休,因为这些都是生命的事。此外,我们真正的用处是从八十岁才开始。摩西八十岁时开始为神所用。(出七7。)然而,因着召会中总是有几位长老,较年长的自己不需要过度操劳,因为较年轻的可以背负实际的担子。较年长者没有太多的体力或精力,但他们的经历是很有价值且极其需要的。有一次,倪柝声弟兄告诉我,年长圣徒去世乃是极大的损失。他说,主的恢复需要许多圣徒活过八十岁,因为我们需要他们生命经历的见证。我们需要顾到身体的健康,好叫我们能为召会的缘故长寿。

长老离开长老职分是很危险的。我们要么是终身进入长老职分,要么就是完全不要进入。我们要仰望主,使我们愿意不计代价,持续这样尽功用服事。退休的想法多少有点天然。我们越年长,对事奉该越积极。这不是说我们要作得更多,但我们若能在各种场合中说说自己的经历,就是极大的帮助。每个召会都有几位监督,较年长者和较年幼者有不同的分。没有什么可以顶替从经历中所学习的,这些都是召会的丰富。

问:长老职分的学习时期最好如何进行?

答:我们要谨慎,在这件事上不要作得太快。在召会中,这样的事需要持续的作,但要渐进的作。弟兄们刚被带进长老聚会中学习时,只该借着观察来学习;有时长老们可以请他们作些事。学习时期的学习主要不是来自教训和指导,乃是来自观察。

问:如何培养对监督职分的正确渴望?

答:提前三章一节指明渴望监督职分是好的。这意思是,为着一处地方召会的前途,召会中应当有几位弟兄,渴望自己有一天能够背负长老职分的责任。这渴望和野心不同。我们要培养对长老职分的正确渴望,却要定罪野心。较年长的长老应当负起责任祷告:“主,兴起更多正确、有用的弟兄们背负召会的担子。”有些弟兄可能很有潜力,适合长老职分,却缺少渴望。因此,我们需要为他们祷告。正确的渴望主要来自他人的祷告。

问:考虑一位弟兄是否适合长老职分时,是否应当考虑他得救前的名声?

答:无论我们是在得救前还是得救后犯了错,都该彻底赔偿所有在我们生活中所牵涉的人。一个人若在得救前偷窃,一旦他成了信徒,就必须赔偿他从前所偷的人。倘若他没有赔偿,至终却成了召会的领头者,别人就会指责他。

我们需要分辨毁谤和指责的不同。指责的意思是,我们因着一些罪、过失、错误或过犯而受到批评。毁谤是人只因为我们成了信徒或因我们进到召会里,就不实的指控我们或说我们的坏话。因为没有对付的过犯而受批评,这是指责;但因跟随主而受毁谤,乃是好见证。那些毁谤我们的人在他们的良心里深知,我们走的是正确的路。纵使人会在我们赔偿已往的亏欠时辱骂我们,但他们的良心也会向他们见证我们是对的。

问:一位作父亲的长老如何能顾到自己的家,同时又能随时帮助圣徒?

答:作监督并不容易。父母给孩子最大的帮助,就是花时间陪他们。与孩子坐在一起,观察他们所作的并指导他们,这对孩子乃是最好的鼓励,也可以防止孩子闲懒。有时我们需要和他们天南地北自由的谈一谈。我们若这么作,孩子会很快乐。所有的孩子都喜欢学习。孩子的需要是无止境的;我们花越多时间陪他们越好。我们应当让他们参与我们日常的活动,我们也要参与他们的活动。然而,长老也需要有空帮助圣徒。要同时顾到这两面需要,我们必须学习与主交通,跟随祂的引导。我对长老职分的这些交通都是原则。为着特定的情形,我们需要主的引导。

结 语

我们要有深刻的印象,长老职分完全是生命的事。长老职分不在于我们作什么,乃在于我们的所是以及我们如何生活。我们作事可以退休,但我们无法从我们的所是退休。照料召会不在于事务,乃在于生命。所以,渴望长老职分的人主要不是学习如何作事,乃要学习如何过高标准的生活。提前三章一至七节的要求,完全是关乎我们的所是和我们的生活方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