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五章 基督的元首权柄

读经:以弗所书一章二十二节,哥林多前书十一章三节,十二章二十八节,马太福音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,二十三章八节,十节,彼得前书五章三节,希伯来书十三章十七节。

基督作为人,完成神永远的定旨
并击败神的仇敌之后,够资格被立为万有的头

基督的元首权柄在旧约时还不完全,因为祂尚未成为人。祂只是神,不够资格成为元首。在基督被立为万有的头之前,祂必须作为人来成就两件事。首先,神需要一个人来完成祂永远的定旨,就是要人与神是一,使祂得彰显。基督不是作神子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,乃是作人子来完成,因为神的定旨是关乎人性。

此外,神也需要一个人击败撒但;撒但被神创造为天使长,却背叛而成为神的仇敌。神这创造者绝不会降低自己来对付祂造物中的一个。因此,祂需要另一个造物,就是人,来对付祂的仇敌。当基督来时,魔鬼知道基督是神的儿子作为人子而来,要伤蛇的头。(创三15。)因此,当魔鬼试诱主时,他尽全力要使主离开祂作为人的地位,对祂说,“你若是神的儿子,就叫这些石头变成饼吧。”(太四3。)主回答说,“人活着不是单靠食物。”(4。)祂没有离开祂作为人的地位。基督乃是作为人,来对付撒但。希伯来二章十四节说,“儿女既同有血肉之体,祂也照样亲自有分于血肉之体,为要借着死,废除那掌死权的,就是魔鬼。”因此,基督作为人,成就了两件事:祂完成了神永远的定旨,并且击败了神的仇敌。基督成就了这两件事,就有资格作头。

按照行传二章三十六节,在基督的升天里,神使祂正式就职为元首。基督借着祂的成为肉体和钉十字架,成就了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了神的仇敌之后,祂复活并升到诸天之上。在祂的升天里,神使祂向着召会作万有的头。(弗一22。)因为基督作为一个人,完成了神永远的定旨并击败了神的仇敌,所以祂完全够资格作万有的头。今天祂作为登宝座的元首,仍然是人。

需要在我们生活的每一面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

基督的元首权柄对我们不该只是道理。保罗在林前十一章三节说,“我且愿意你们知道,基督是各人的头。”我们在日常生活中,需要想到基督是我们的头。如果我们不以基督为我们的头,己就会成为我们的头。尽管有些基督徒认为基督是他们的生命,但少有人以基督为他们的头。然而,我们若不领悟基督是我们的头,并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,就很难以祂为我们的生命。基督的元首权柄是很紧要的事,影响我们的个人生活、家庭生活、日常生活和召会生活。要将我们生活的各方面都完全调整得正确、正常,就必须看见基督是我们的头,并且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。

在我们的日常生活中,有许多机会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。交通是很美妙的,但我们常在我们的交通中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权柄。假定有一位青年弟兄和另一位弟兄交通到他该去那里求学。大部分的时候,当一位圣徒来和一位弟兄交通时,这位弟兄会立刻开始发表他的意见。这种交谈并非交通,仅仅是属世的交谈。弟兄们在这种情况中,需要了解他们没有一位是元首,只有基督是独一的元首。他们应该以一种尊重基督元首权柄的方式交通。不论我们交通什么事,都需要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,给祂完全的尊荣。

天使和鬼都在注意观看我们是否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。可惜的是,在我们考量任何事时,通常都没有认定基督是我们的元首。我们开始考虑任何事之前,首先需要认定基督的元首权柄。倘若有两位在谈事情的弟兄蒙了光照,看见基督的元首权柄,他们的谈话就不会是属世的,而会是属天的,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之下。发起交通的这位弟兄应该说,“弟兄,我们需要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之下考量这事。”只要这一句话,就会改变整个交通。没有弟兄敢作决定,因为两位弟兄都领悟,他们没有一人是元首。基督既是他们的元首,就没有一位弟兄有权作决定,甚至提议任何事。我们若蒙光照,就会为我们不尊重我们元首的那一切事而悔改。

已婚的姊妹可能在道理上认识丈夫是头。然而,她若真蒙光照,看见丈夫是她的头,当她的儿子问她如何决定某事时,她就会在作任何回答之前先转向丈夫。这指明她尊重丈夫作头的权柄。相反的,倘若这姊妹还未问过丈夫就回答,就是不尊重丈夫作头的权柄,因为这就如她没有头一样。作妻子的可能没有问过丈夫就考量,甚至决定许多事;同样的,我们在日常生活里,也常常不尊重基督作我们的头。我们需要悔改,祷告说,“主,赦免我。这些年来我一直不尊重你的元首权柄。我一直以不承认你作我的头的方式在生活。”

当一位弟兄来找我们交通时,我们若向他提议什么,就是侮辱基督的元首权柄。我们没有地位告诉另一位弟兄去作什么,因为我们不是头。如果我们敢告诉一位弟兄作什么,这指明我们不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。我们若领悟主是这位弟兄独一的头,我们就只会帮助他领悟基督的元首权柄,而不会胆敢提议或决定任何事;我们只有负担帮助他领悟主是他的头。我们作任何事,需要领悟我们不是自己的头,也没有任何其他圣徒是我们的头。只有基督是我们的头。

我们交通时,需要帮助彼此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。在一种情形中作出正确的决定还是次要的,认识基督的元首权柄才是主要的。我们一旦清楚主是我们的头,并且尊重祂的元首权柄,我们就预备好可以认识祂的旨意,因为我们已经给祂正确、必要的地位。当我们寻求要认识主的旨意时,常没有给祂正确的地位。因此,我们可能祷告很久,却仍不知道我们该作什么。主必须在头的地位,才能使我们清楚。基督是头,但我们不承认祂或不尊重祂作头时,就没有给祂这样的地位。我们尊重基督作我们的头时,就给祂作头的地位,我们也就有正确的地位来学知祂的旨意。在家庭、学校或企业里,父亲、校长或老板必须等到他们与其他人都在正确的地位上,才能下命令。我们在日常生活里,大都不在正确的地位上,因为我们没有领悟基督是我们的头。姊妹无法认识丈夫是她的头,除非她将自己摆在正确的地位上,以基督作她的头。如果她没有以基督作她的头,就无法在正确的地位上作正确的妻子。以基督作我们的头是非常紧要的。

唯有当我们以基督为我们的头时,我们才有正确的地位,在神的同在中。地位是一件紧要的事。我们的肉眼能见到什么,取决于我们身体的位置。无论我们多努力要看某样东西,如果我们的位置错误,就无法看见。同样的,如果我们的地位不在基督的元首权柄之下,再多的祷告也不会使我们认识神的旨意。我们若仔细思考我们的经历,就会发觉我们极少承认基督作我们的头。本篇信息的负担是要我们看见,在基督能成为我们的生命、人位、实际和道路之前,祂必须先是我们的头。我们缺少对基督的经历,就是因为我们的地位不对,而这是由于我们没有尊基督为我们的头。

我们需要蒙光照,看见多年来我们的地位都不对。我们在神面前没有正确的地位,因为我们没有明白或尊基督为我们的头。我们要改变地位,需要看见我们的短缺,并向主宣告说,我们承认并以祂为我们的头。这不仅会改变我们的地位,更会改变我们对许多事的观念。我们若有这样的地位,承认基督是我们的头,我们就是在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。我们若在日常生活中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,就会承认主是元首,承认我们没有地位或权利作决定,甚或提议任何事。我们会认识自己是在元首基督之下,这就是尊重并实行祂的元首权柄。

假定一位服事的弟兄邀请我们同他去访问另一个地方。我们若立刻作决定,就侮辱了基督的元首权柄。然而,我们若实行基督的元首权柄,就会立刻回答说,“弟兄,我需要问主。”这就是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。我们若没有与主确认过就作决定,就是僭取元首权柄,并且侮辱基督的元首权柄。

我们若清楚基督是我们的头,就会看见我们没有权利作任何决定,甚至买一双鞋子也不行。我们若看见基督是我们的头,就会丧失所有的权利。基督作头,意思是我们不是头;我们是唯一在基督之下的人。主若引导我们买一双鞋子,我们就买。如果祂没有说要买鞋子,我们就不买。这不仅仅是顺从,更是尊重基督的元首权柄。主决定我们是否该买一双鞋子,祂也选择样式和颜色。就某一面说,这可能搅扰我们;但因着我们是父所预定的,所以只有当我们受基督元首权柄的约束时,我们才真觉得快乐。基督徒的生活是一种超凡的生活。我们越受约束,就越快乐。我们需要愿意受约束。我们不该为自己或别人作任何决定。我们需要让基督为我们作每一个决定。我们若受祂的决定约束,就会是最快乐的人。

经历基督的第一步乃是承认祂作我们的头。当我们以基督为我们的头,祂就会作每一个决定。当我们以祂为我们的头,经历基督就容易了。如果我们不仅在道理上,更在经历上完全在祂的元首权柄之下,并且愿意丧失一切权利,在每一件事上接受祂的决定,我们就会开始经历基督。

基督是召会中独一的领头者

召会中独一的领头者是基督。假定有人问我们说,我们召会的领头者是谁,我们若说基督是领头者,这人可能不懂或不接受我们的答案。他可能再问:“你们召会中领头的是那一位男士、女士,或那一组人?”我们需要很强的回答,在主的恢复中,我们没有基督以外的领头者。我们应该带这样询问的人读马太二十三章,八节说,“你们不要受拉比的称呼,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夫子,你们都是弟兄;”十节说,“也不要受师尊的称呼,因为只有一位是你们的师尊,就是基督。”我们都是弟兄,只有一位领头者—基督。我们可以解释说,“按照圣经,今天神的百姓中间只有一位领头者—耶稣基督。不该有其他的领头者。因此,我们召会中没有任何其他的领头者。”

有些人可能会问:“长老不是领头人么?”我们除了向他们指出二十三章八节和十节之外,也该提到二十章二十五至二十八节。按照这些经文中的原则,长老不是主,而是奴仆。此外,彼前五章三节是对长老说的话:“也不是作主辖管所委托你们的产业,乃是作群羊的榜样。”只有一位主—基督。长老不该作主,而该作榜样。

世俗社会中的组织,是由某些如总裁、主席或执行长的人领导。当这样一个组织的领袖看见洗手间不干净时,他会下令给他的秘书,秘书会吩咐工友清理洗手间。然而在召会生活中,没有秘书或工友;长老也不是领袖。因此,当长老们看见一个需要,他们不是发号施令,反该率先作榜样。其余的圣徒就该跟随长老的榜样。长老不是发号施令的领袖,而是率先作榜样的先锋。倘若他们这样尽功用,其他的圣徒跟随,结果就有一个健康的召会生活。认为长老高于别人,或长老是主、是领袖,乃是属世的观念。倘若长老是世俗意义中所谓的领袖,他们对基督的元首权柄就成了侮辱。

有人可能担心这种教训会带进背叛。因此,我们也需要指出希伯来十三章十七节所说的:“你们要信从那些带领你们的,且要服从。”召会生活该满了顺从,但不是顺从一种属人的领头职分。这很难解释,因为我们的领会已经被属世的组织破坏了。召会中的长老职分完全是另一种领头职分,是属世的人无法领会的。我们不该用我们天然的思想,试着要领会长老职分。罗马十二章二节说,我们的心思需要得更新。甚至在领会长老职分这件事上,我们的心思也该得更新。作领袖和领头率先,二者之间有所不同。长老不是领袖,而是率先的人。主耶稣才是领头者,长老们乃是率先的人。

一面来说,长老不是领袖,而是榜样,不是辖管的人,而是那些率先作事的人。另一面来说,众圣徒应该跟随长老的榜样,并顺从他们。一个正确的召会生活是满了顺从,却没有属人的领头职分。领头职分仅仅是主的。我们众人都在一个领头职分之下;我们尊敬基督独一的领头职分。长老不是领袖,只是带领的人,在一切事上率先作榜样。其余的圣徒应该跟随并顺从长老。

在旧约,神命定祂的百姓中,一个时间只有一位王,就如大卫和之后的所罗门。然而在新约里,总是有几位使徒和几位长老,绝不会只有一位。这很有意义。此外,在使徒们和长老们中间,带领的并非总是同一位。罗马天主教一般相信,彼得在使徒们中间一直是为首的。然而这并不正确,因为在行传十五章,众使徒和众长老中间带领的乃是雅各,而非彼得。(5~13。)

因着彼得在五旬节那天的放胆,所以他在那时是带领的。(二14。)然而加拉太二章九节将雅各列在彼得之前。接下来的经文启示,这是因为彼得变得软弱。十二节说,彼得惯常和外邦信徒吃饭,但当犹太信徒来到安提阿时,他就退去,不和外邦人一同吃饭。彼得在行传十章已经从神领受了异象,看见犹太人和外邦人之间再没有不同,但他没有持守这个异象。因为彼得变得软弱,所以雅各开始带领。

加拉太二章十二节说,“因为从雅各那里来的几个人,未到以先。”这节用“从雅各那里来”这辞,意思是“从耶路撒冷来”,这指明雅各是带领的。行传二十一章十八节也证明,至终在耶路撒冷的使徒和长老们中间,带领的人是雅各,不是彼得。彼得失去他领头使徒的地位,这证明使徒和长老们中间没有职位性或永久性的领头人。在十三章二节,圣灵说,“要为我分别巴拿巴和扫罗,去作我召他们所作的工。”在这里,巴拿巴先被提起。然而,在他们的旅程中,保罗开始带领。(9,13,16。)这再次证明,使徒们中间没有永久性或职位性的领头职分。这事乃是取决于当时的属灵份量。

使徒和长老是复数的,这指明在新约里,神是将元首权柄绝对的保留给基督。这意思是说,召会中没有固定、职位性、永久性或组织上的领头职分。使徒和长老中间由谁带领,取决于当时的属灵份量。因为彼得在五旬节那天有最高的份量,所以他在那时那地是领头人。然而在十五章,使徒们和长老们举行会议时,在彼得和保罗说话之后,是雅各作了最后的决定,因为那时雅各有最高的属灵份量。

假定一地有四位长老。一位长老可能在某一方面有最重的份量。因此,他在那一方面带领。然而,若是另一位弟兄在另一方面有更重的份量,那位弟兄就在那一方面成为领头者。这种安排启示了神在祂新约经纶中的智慧,要将领头职分和元首权柄单单、绝对的保留给基督。按照神的经纶,祂的子民中间没有职位性、永久性、固定或组织上的领头职分。

保罗在林前十二章二十八节列举召会中的各种功用,其中他先提到帮助的,然后才是治理的。帮助是执事的服事,治理是长老的功用。保罗所用的次序不是照着我们天然的观念,使长老高于执事。保罗可能刻意将执事的帮助置于长老的治理之前,为要指明召会中的功用之间没有等级。

基督是召会中独一的领头者。长老是率先设立榜样的人。此外,我们若以基督为我们的头,就必定会顺从带领我们的人。不以基督为头的妻子,绝不能顺从她的丈夫。在我们家中的元首权柄不该是丈夫。我是作丈夫的,但我在家中绝不自居为头。反之,我总是说,“主,你是头。你不仅是我妻子的头,更是我的头。”因为我的妻子也以基督为她的头,所以我们的家满了顺从和服从。

在今天的许多基督徒中间,对长老职分有一种属世、天然的观念。他们认为长老职分就如君王职分。有些基督徒甚至误用倪弟兄所著“权柄与顺服”一书,来自立为王,要其他的信徒作他们的臣民。这完全是丑陋的。召会中的长老职分并不是一种领头职分;而是率先在圣徒们中间设立榜样。当其他的圣徒都以基督为他们的头,顺从并跟随长老时,召会就满了正确的服从和顺从,并且有美丽的等次。我们只有一个领头职分,就是基督的元首权柄,然而召会生活却满了顺从和服从。

众使徒、众长老或众召会之间没有阶级制度

尊重基督独一的元首权柄,保守我们脱离阶级制度。在新约里,使徒和长老们中间没有职位性、永久性或独一的领头者;这意思是说,没有阶级制度。这个原则也适用于众地方召会—众召会都在同样的水平上。按照神的命定,没有“总会”这样的事。众召会中间也没有等级。不论一处地方召会有多新或多小,它仍与众召会在同样的水平上。在第一世纪时,有些人认为耶路撒冷是总会。这可能是神差遣提多手下的罗马军队毁灭耶路撒冷的部分原因。我们不该认为任何地方召会高于其他的地方召会。为了防止神的百姓堕落到阶级制度里,祂不许有总会。

我们不该认为任何召会是总会,同样的,我们也不该认为任何人是主恢复的领袖。我不是领袖;我只是基督的奴仆,将神的话供应给祂的百姓。在我自己里面,我没有任何权柄。我说话中的任何权柄,都来自于神的话。我们说到真理的要点时,不该说,“某某弟兄说。”反之,我们应该分辨什么是根据圣经的,而说,“圣经说。”在主的恢复中,我们没有任何领袖。这防止阶级制度进来。倘若众圣徒都认识并实行真理,就没有人有自由宣称自己是主恢复中的领袖。我们需要学习并实行真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