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十四篇 光照与生命

我们现在来看关于生命认识末了的一个大点,就是“光照与生命。”在神的话语,和我们的经历里,我们都可以看到,光照与生命是特别有关系的。可说我们得着生命,都是由于我们蒙到光照。我们蒙到光照有多少,我们得着生命就有多少。只有光照能产生生命,也只有光照能加增生命。所以我要认识生命,还需要再来看一下光照与生命的关系。

壹 生命与行为不同

我们曾一再说过,神拯救我们,不是要我们作恶人,也不是要我们作善人,乃是要我们作生命人,作神人。所以我们得救之后,不该只在行为上达到道德的标准,而活出人的善来,乃要在生活中达到生命的标准,而活出神的生命来。因此今天我们所走的路,并不是修行的路,乃是生命的路。我们所有的追求,也不是行为的改善,乃是生命的长进。所以,为着我们能在生命的路上一直往前,不偏左右,就必须会分别生命和行为的不同。

生命与行为实在是不同的。圣经一开头就提到伊甸园中的两棵树,一棵是生命树,一棵是善恶树。生命树是指着神的生命,善恶树是指着善恶的行为。生命树和善恶树,不是一棵树,而是两棵树,这就是给我们看见,生命和行为实在是不同的两类东西。

生命与行为到底有何不同?简单的说,生命是自然长出来的,行为是人工作出来的。比方在这里有一所房子,还有一棵树,房子是一个行为的成果,是人工作出来的,而树却是一个生命的表现,是自然长出来的。房子上的门窗都是作上去的,树上的花叶都是长出来的。所以房子造在这里是证明一种行为,树长在这里是证明一种生命。此二者的不同,是非常显著的。在我们基督徒身上,生命与行为的分别,也正是这样。凡我们自己用人工作出来的都是行为,只有神的生命从我们里面长出来的才是生命。有的弟兄姊妹很有爱心,很有忍耐,很谦卑,很温柔,乍一看来,好像很有生命,其实都不过是他们作出来的行为,并不是从里面长出来的生命。他们的行为虽有了很多的改善,但生命却没有多少的长进。

生命与行为虽然有这样的不同,但在外表看来,行为却往往很像生命,甚至叫人难以辨别。那么,我们如何来鉴别生命与行为?

第一,我们可以根据它们的味道来鉴别。一个行为可以很像生命,但必定没有生命的味道。比方,这里有两棵树,外表的形状都是一样的,但一棵是真树,有生命,还有一棵是假树,没有生命。有生命的这棵真树上结着许多果子,没有生命的那棵假树上也有人给它装上了一些果子。两棵树上果子的样式是一样的,色泽也是一样的,外表看来,几乎没有什么分别。但你若一闻一尝,立刻就觉出那个不同。真的果子有味道,假的果子没有味道,所以只经得起看,却经不起尝。我们基督徒在生活上的表现,也是这样。有些弟兄姊妹的生活,那个形状,那个样子,看来很像出乎生命的,但你若细细的一闻,却没有生命的味道。有的姊妹学盖恩夫人,外面那种祷告交通的样子,学得很像,但那个味道却不对。有的弟兄学拿撒勒人耶稣卑微的样子,外面虽然学像了,里面却没有那个味道。这些都是他们用人工作出来的,不是生命长出来的;是一种行为的装作,不是生命的活出。因此我们要鉴别一个基督徒的生活是出于生命,或者不过是行为,借着它的味道就可以鉴别出来。凡是出于生命的,必定有生命的味道,有神的味道;而仅是行为,就只有人的味道。

第二,我们还可以借着环境变迁的试验来鉴别,凡是出于生命的,都经得起环境的变迁,虽受了任何打击,还能存在。而行为却不然,打击一来,就变质了,或消灭了。比方,我们把一粒有生命的种子埋在土里,它就会长出来,并且会结出许多的子粒。但若把没有生命的石子埋在土里,它就长不出什么来。一个基督徒所活出来的,到底是生命,还是行为,许多时候在外表很难分别,甚至有时凭味道也不容易鉴别,这就只好让环境的变迁来试验了。当神在环境中许可各样的引诱,试探,难处,或打击临到一个基督徒的时候,他所有的若是出乎神的生命,虽经过这些,还能存在,并且能更多的彰显出来。因为神的生命含有复活的大能,不怕打击,不怕摧残,也不怕死亡,是任何逆境所不能压制的,反而能冲破一切,胜过一切,而永盛不衰。但他所有的,若仅是出于人的行为,一经过逆境,打击,一遇到摧残,试验,就变质或消灭了。因为人的行为都是人工作出来的,经不起打击,摧残,胜不过引诱,试探,环境一有改变,就难以照样存在了。

从前有一位姊妹学盖恩夫人,学到一个地步,无论遇到什么事都不着急,都是慢慢的,不只外面学得像,连味道也有一点像了。可是等到有一天,她那最心爱的儿子,就是她“独生的以撒,”忽然病倒了,她所学的都跑掉了,她比任何人都着急。这就证明她以前的不着急都是人工的,所以经不起试验。

所以我们对于弟兄姊姊妹属灵的光景不要很快的下断语,对于他们生活的表现也不要很快的加以称赞。因为我们的眼光和感觉常是不可靠的,只有神借着时间的显明才是准确的。凡仅是出于人行为的,经过了时间都要倒下去,不是变质,就是消灭了。但那出于神生命的,经过了时间却能一直的存在。这个时间的试验乃是出于神的,叫我们能看出何者是生命,何者是行为。

在这里我愿意说一点个人的事,来例证生命与行为的不同。当我信主不久,听说神学院里的人起居生活是敬虔的,举止态度也是敬畏主的。我听了,就非常羡慕。后来又听说,某人得救以后,前后判若两人。我听了更受感动。因此,从那时起,我就定规要有神学生那种敬虔的生活,也要作一个前后判若两人的基督徒。于是我就天天在那里用工夫作,用工夫学。这样作,这样学,根本不是出于生命的,不过是受了外面的影响,心里有了羡慕,用自己的力量尽力模仿而已,所以完全是一种行为。还有一个相反的例子,就是那时中国人过年的风气还是很盛,但因着主的拯救,这些事在我里面已经毫无地位。那年初一的早晨,我起床后,照常跪下祷告读经,而且满有主的同在。当我祷告完了起来,母亲就叫我去穿一件为我预备好的新袍子。我随手接过来穿上,就和他们一同去吃年饭。等我吃完回到房间,再跪下去祷告,希奇得很,我里面神的同在失去了,我觉得好像我里面的神走掉了。当时我就有一个很深的感觉,觉得那袍子不能穿,我就赶紧脱掉,换上旧袍子,然后再去祷告。这时我又摸着神的同在了,觉得神又来了。哦,弟兄姊妹,这个就是生命。这不是外面的一个劝勉,一个立志,一个行为;也不是一个教导,一个效法,一个模仿,乃是神的生命在我的最深处给我感觉,使我知道那件新袍子不能穿。这一个里面的感觉,也就是一个生命的能力,给我一个拯救。所以从那天开始,年节的风俗,就从我身上完全落下去了。这和前一个例子中那外面的羡慕,和外面的模仿,是何等的不同!这个才是生命的表现。

一九四○年在上海有一次同工造就的聚会,好多弟兄姊妹都来参加。有一位弟兄对我说,“住在这里的同工弟兄姊妹们,若是生命不够好的,就得多装作一点。”这话实在很有意思。在那种环境里,自然而然人就会作得虔诚一点,装得属灵一点。但是,请你记得,这些都不是生命。

凡我们受了某一种环境的影响,因着羡慕或畏惧,而反应出的一种生活,那都是装作的,都不过是行为,有一天环境改变了,这种生活也就改变了。因此我们的生活,不该是出于环境的影响,只该是出于里面生命的感觉。外面的环境适合我,我是这样生活,外面的环境不适合我,我也是这样生活。环境可以变,我的生活不能变,这样的生活才是出于生命的。

我们既然认识了生命与行为的不同,就该把自己的生活一点一点的都查问一下,到底有多少成分不是装作的?有多少成分不是模仿的?有多少成分是从我们里面的生命活出来的?我们这样一查问,马上就会看见,很多的成分都是行为的,都是照着外面的规矩,受了外面的影响而有的效法,顺服,和就范,很少的成分是凭着里面的生命活出来的。这就是证明我们还没有完全弃绝人工的行为。

那么,我们怎样才能脱离人工的行为,而活出生命来?我们要知道,行为乃是由于人的劝勉和教导,或是出于自己的模仿和效法;但生命却是出于神的光照。行为是不需要光照的,凭着人工就能作出来,但生命却必须有光照才能产生。所以我们要脱离行为,而活出生命来,就必须得着光照。我们没有光照,最多只能作出行为;我们有了光照,才能活出生命。

贰 生命是出于光

全部圣经都给我们看见,生命是从光照来的。光进来,生命就跟着进来;光在那里,生命就在那里;光有多少,生命就有多少。创世记一,二章说到当神复造的工作还未开始的时候,地上全是荒凉,黑暗,也就是满了死亡,因为黑暗就是死亡的表号。因此,神第一步的工作,就是吩咐要有光。光来了,就消除属黑暗的死亡,而开始带进生命来。所以生命是跟着光来的,是从光开始的。

神在第一天叫光出来,就带进了植物的生命,为着植物的生命,第一天的光就够了。但为着更高的生命,还需要更强的光。所以在第四天,神又叫日,月,星发出光来。这样,就带进了更高的生命,不只有鸟,鱼,兽,各种动物的生命,并且还有一个像神之人的生命。最后在第七天,生命树所指明的神就出来了。神是最高的光,所以又带来最高的神生命。这些生命出现的过程,给我们看见生命总是跟着光的。光起头,生命就起头;光加强,生命也增高。

第一天的光,是不具体的,所以就带进最低无知觉的植物生命。这是象征我们刚蒙恩的时候,我们里面所蒙的光照,(林后四6,)虽然把神的生命带到我们里面来,但不过叫我们有了一个初步不具体不成形的生命。

第四天的光,比第一天的光加强了,乃是更明确,更具体的。所以就带进更高的动物生命。因着光更具体而加强了,生命也就更具体而增高了。光进步了,生命也就跟着进步了。这是象征因着我们里面蒙到更强,更明确,更具体的光照,生命在我们里面也就长进而更具形体。这样,也就是基督在我们里面长得“成形”了。

第七天的光,乃是最高的,所以就带来生命树所指明那最高的神生命。光达到极点,生命也就爬到高峰。光完全了,生命也就完备了。这是象征因着我们里面所蒙的光照,到了极点,我们属灵的生命也丰满成熟,而达到完全像神的境地。

圣灵在创世记一,二章里,一直给我们看见生命是跟着光的。祂给我们看见,光是分作三个时期的,就是第一天,第四天,和第七天,因此生命也是分作三个时期的。光是每一个时期的开始。有了那一个时期的光,就带进那一个时期的生命。那时期的光是多强,它所带进的生命也就有多高。

神的目的原是要那在第四天光中被造出的人,接触那在第七天光中显出的生命树,而得着这树所指明神非受造的生命。可惜在人还没有得着这生命之先,撒但就来引诱人,叫人先接受了善恶树所指明撒但的生命而败坏了。人既这样败坏了,神就只得将生命树的路封锁起来,叫人不能接触。这样,第七天的光所带来的生命,就搁置起来了。直到有一天,神亲自成为肉身,来到地上作光作生命。约翰论到祂说:“生命在祂里头,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”(约一4。)祂自己也说,“我是世界的光;跟从我的,必要得着生命的光。”(约八12。)所以主耶稣来到地上,就是那第七天的光,带着第七天的生命,又显在人中间,叫一切相信接受祂的人,里面都能得着这生命。这样,就达到了神当初的目的。

到了启示录二十一、二十二章,就有新耶路撒冷显出来。那城内因有神的荣耀光照,就不用日月光照,也不再有黑夜。同时那城内的街道当中,有一道生命水的河,在河这边与那边又有生命树。蒙恩的人都可以白白取生命的水喝,又得有分于那生命树。所以那城内全是光,全是生命。一面是光消除了黑暗,另一面是生命吞灭了死亡。这就是第七天光中的生命被人得着,与人调和而有的荣耀光景,也就是神在光中使人得着生命的最终结果。

这些给我们看见,整本圣经有一条线,是一直把生命与光说在一起的。那里有光,那里就有生命。这是圣经中的一个大原则。诗篇三十六篇九节说,“在你那里,有生命的源头;在你的光中,我们必得见光。”这话也清楚说出生命与光的关系。生命总是跟着光的,只有光才能产生生命。

所以,我们要认识一个人的生命如何,就必须看他里面所蒙的光照如何。我们常以为人热心一点就是生命长大了,虔诚一点就是生命改好了。这些观念全数是不对的。因为生命并不在人的热心里,也不在人的虔诚里;生命只有一个所在,只有一个来源,那就是光。生命是在于光,也是出于光。一个人的生命到底有没有长进,就是看他里面蒙光照的光景到底如何。

因此,我们要带领人在生命上有长进,就必须带领人蒙光照。人若能从我们得着光照,人就能有生命的长进。比方站讲台,如果我们的话不过是一种劝勉,一种教导,就只能鼓动人,影响人,叫人有一些行为的改善,并不能产生生命的后果,我们的工作也就只能有一时的功效,而不能长久存留。如果我们自己是蒙过光照,也是活在光照中的,我们所释放的话就能带着亮光,将人实际的难处都显明出来。(这就是以弗所五章所说,凡事受了责备,就被光显明出来。)人听过这些话,道理可能记不清楚了,但深处却留下一个活的东西,在他里面一直搅他,一直摸他,而叫他在生活上有了改变。这个改变,就不是人外面人工的改良,而是人里面蒙了光照所产生出来的生命表现,所以能持久不变。

就是传福音也是这样。有的人传福音,话能把人讲服了,却不能叫人里面碰着福音的光照。所以人虽然口里说信了,甚至连心里也定规要信了,但他还是不能从里面得着生命而重生得救。但有的人传福音,他的话是满带着亮光的,人正在听的时候,福音的光就一直照到他里面。他可能一直摇头说,“我不信,”但他回家去,里面却一直对他说,“要信,要信,”他就不能不信了。这就是那光照的结果,叫人里面得着生命,而重生得救了。这些例子,都是证明生命乃是从光来的。有了光,就能产生生命;没有光,就不能产生生命。生命实在是出于光的。

叁 光在神的话里

生命既是在于光,光又是在于什么?从圣经看,光乃是在于神的话。这也是圣经中的一个大原则。诗篇一百十九篇一百零五节说,“你的话是我脚前的灯,是我路上的光。”一百三十节又说,“你的言语一解开,就发出亮光。”这些都给我们看见,光是在于神的话。所以我们要得着光,就必须得着神的话。我们什么时候得着神的话,什么时候就得着光。我们所以没有光,就是因为我们缺少神的话。

我们在这里所说神的话,不是指着圣经中写着的话,乃是指着圣灵在我们里面向我们所说的话。圣经乃是神写的话,这是不错的,但这些话还不过是呆板的字句,并没有光照的能力,还不能作我们的光。乃是等到圣灵把圣经的话,重新向我们启示,给我们解开,为我们点活的时候,这些话才有光照的能力,才能作我们的光。我们若仅是把圣经读熟了,甚至也背过了,也不过是得着一些字句的道理,还算不得是得着了神的话,所以也不会得着光。只有当圣灵在我们里面,就是在我们的灵里给我们启示,为我们解开的时候,圣经的话,才能成为神活的话,才能叫我们得着神的光。

主在约翰六章六十三节说,“我对你们说的话,就是灵,就是生命。”主在这里是把话,灵和生命,这三件东西连起来说的。生命和灵既都是在我们里面,可见这里所说主的话也必是指着那在我们里面的话,不是指着外面圣经的字句。所有在我们外面的话,可说都不过是知识,还不是光;必须是进到我们灵里的话,才是神活的话,才会有光。当我们读圣经的时候,若我们是在交通中一直使用灵来读,敞开灵来接受,那时经上的话,对我们才是灵,才是生命,能一直进到我们的灵里,成为活的话,而带来生命的亮光。

光照既是在神的话里,我们就必须尊重神的话。每一次圣灵在我们里面向我们说话的时候,我们都该绝对的听从,不可轻忽,不可违背。正如以赛亚六十六章二节,五节所说,因神言语战兢的人,当听祂的话。我们若是违背了神的话,就是拒绝了神的光。我们什么时候一拒绝光,光就失去了。光一失去,生命也就没有了,圣灵和神的同在也都消退了,所有属灵的丰富,属灵的祝福,也都失去了。这真是莫大的亏损!所以一个真认识神的人,一碰到神的话,就恐惧战兢,不敢不接受,不敢不顺服。

如果神一次对你说话,你不理,再次对你说话,你违背,三次对你说话,你又让祂去,结果你里面定规没有一点光,没有一点窍,生命也就没有一点进路。反过来说,如果神每次对你说话,你都顺服,这样,你顺服神的话一次,里面就开了一个口,让光能照进来。你再顺服神的话一次,里面又开了一个口,光就能更多的照进来。你若这样一直顺服下去,结果就必像四活物一样,前后遍体都是眼睛,都是透明的,满有亮光,也满有生命。所以生命是在光里,光是在神的话里。

肆 光就是里面的感觉

我们看过光是在神的话里,而这神的话又是指着圣灵在我们里面所说的话,所以我们所得着的光,并不是外面一种客观的光,乃是里面一种主观的光。

约翰一章四节给我们看见,神的生命是在主耶稣里面,而这生命就是人的光。当我们接受主耶稣作救主的时候,这生命就进到我们里面,成了我们“生命的光。”(约八12。)所以这个光,实在说来并不是一个客观的光,从外面来光照我们,而是一个主观的光,在里面给我们光照。

以弗所一章十七,十八节说,我们得着启示的灵,心中的眼睛就得蒙照明,也就是里面得着光照。圣灵的启示,既是我们里面一种主观的故事,所以这个启示所带来的光,也必定不是我们外面一种客观的光,乃是我们里面一种主观的光。

光既是在我们里面,所以每一次这光发生光照作用的时候,就必叫我们里面有感觉。因此,可说光就是我们里面的感觉。像我在前面所举,过年穿新袍子的例子。那时我穿了新袍子,里面就觉得不安,那个觉得就是里面的光照。所以里面的光,就是里面的感觉;里面的感觉,也就是里面的光。十多年前,我们很少用感觉这个辞。现在就很清楚了,若要说到光照,就不能不说到感觉,因为凡我们里面所有的感觉,就是我们所得着的光照。

所以,我们今天是在光中还是在黑暗里,所蒙的光照是多还是少?这就要看我们里面感觉的光景如何。没有感觉的人,就是在黑暗里,是不让神的光在他里面照亮的。有感觉的人,就是在光中,是让神的光在他里面照亮的。所以,一个满了感觉的人,就是一个满了光的人,一个明亮的人。

有些弟兄姊妹在主面前的光景就是这样。人和他们一接触,就感觉他们是明亮的,是透明的,像水晶一样。一位弟兄告诉我,在西国有一位弟兄每次在讲台上站起来说话,都给他觉得是透明的。这话是对的。有的人在讲台上说话,你觉得他不透明。有的人,你觉得他里面有一点光,但不够透明。也有的人,一站起来说话,你就觉得他完全是透明的。他所以如此,是因为他里面满有感觉。总是越有感觉的人,就越是透明的人。

我们怎样才能满有感觉而成为透明的人?这就要看圣灵光照我们,给我们感觉的时候,我们是怎样对待祂。我们若不顺服圣灵所给的感觉,里面就不会透明,感觉也就难免迟钝。我们若一再的不顺服,里面的感觉就必越过越迟钝,越过越暗淡,最终就要全然黑暗,一无感觉。我们若肯不断的顺服圣灵所给的感觉,圣灵在我们里面就越过越有地位,越过越有机会运行,我们里面的光照也就越过越明亮,感觉也就越过越丰富,越过越敏锐了。

伍 光照在于神的怜悯

我们如何才能得着光照?光照究竟是在于什么?从神那边来说,光照绝对是在于神的怜悯。祂要怜悯谁,就怜悯谁;要恩待谁,就恩待谁。祂启示谁,谁就得着启示;光照谁,谁就蒙了光照。这完全是在于神,而不在于我们。所以,没有一个人可以强求光,也没有一个人可以控制光。光来的时候,你不找它,它也来,光不来的时候,你找它,它也不来。这正如太阳出来了,你不要它出来,它不听凭你;它不出来,你要它出来,它也不听凭你。照样,神要来光照,我们就能蒙受;神不来光照,我们就毫无办法。当初在大马色路上,那顶撞神的扫罗,他根本无心寻求光,天上的光反倒临到他,叫他仆倒下来,蒙了大恩。那就是因为神怜悯了他。所以,神的光不是控制在人的手中,乃是控制在神的手中,是绝对在于神的怜悯。

因此我们若要蒙光照,就只能等候,只能仰望,只能信靠,再多一点我们就不能作。我们作别的事,都可以凭自己定规,惟独蒙光照,却不是自己所能定规的。我们不能说某弟兄会读圣经,我也会读圣经,他能从圣经里读出光来,我也能从圣经里读出光来。凡有这样存心的人,都是难以得着光的人。

或有人说,我们虽然不能控制天然的光,但是我们还可以点电灯,点油灯,点蜡烛,自己来造光。我们在属灵的事上要蒙光照,却不可这样。我们只能等候神来光照。如果神不光照,我们绝不可自己去造光,也不可自己去找光。关于这件事,以赛亚五十章十至十一节说,“你们中间谁是敬畏耶和华,听从祂仆人之话的?这人行在暗中,没有亮光,当倚靠耶和华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。凡你们点火用火把围绕自己的,可以行在你们的火焰里,并你们所点的火把中。这是我手所定的,你们必躺在悲惨之中。”这几句话,可说是全部圣经里,讲到蒙光照的问题,最清楚的一处。它一面把正路指给我们,说我们若是敬畏神,听从神的话,一旦落到黑暗中,没有亮光,就什么都不要作,只要倚靠神的名,仗赖自己的神,等候神来光照。因为只有神是光,只有神是光的源头,只有在神的光中,我们才得以见光。另一面,它也警戒我们,告诉我们在没有光的时候,不可自找出路,去点火把,去自造光。因为我们若不等候神,自己造光来围绕自己,虽然一时可以行在自己所点的火把中,而结局必要躺在悲惨之中。

同时我们也不可借用别人的光,把别人所蒙的光,当作自己的光,为自己用。比方,有的弟兄在交通聚会中,听见人作见证说,遇见难处,就如何接受了十字架的对付,而蒙了神的恩典。他听了大受感动,回家就定意,要从这天起接受十字架的对付。这虽不是自己找光,更不是自己造光,却是借别人的光,把别人身上的光,借来当作自己的光。凡这样作的人,不会过多久,定规要把这样的光抛弃了。所以借来的光并没有用,不能代替真实的光。

我们中间谁是敬畏神,听从祂话语的人,若是遇到黑暗,就当记得,什么都不要作,只要倚靠神,仗赖神,专心仰望祂,安静等候祂,求祂再来怜悯。什么时候神来了,神施怜悯了,祂的面光就是我们的光,祂的显现就是我们的看见,祂的同在就是我们的得着。我们只要碰着祂,我们就看见光。祂向我们一掩面,我们立时就在黑暗里。我们怎样努力都没有用,怎样挣扎都是徒然。不是说你放纵一点就看不见光,我敬虔一点光就来了;或是你懒惰一点看不见光,我殷勤一点就看见了光。因为光照不是在于我们的努力挣扎,乃是在于神的怜悯,可惜今天点灯点火把,自造光的人是何等多。黑暗一来,他们不等候天亮,不等候太阳出来,就自己去点火把,去自造光。神说,凡这样点火把,要叫自己明亮的人,结局就是悲惨。这是神所命定的。这是何等严肃的事!但愿我们服下来敬畏神,仰望祂的怜悯。

陆 蒙光照的路

光照既是完全操在神的手中,在于神的怜悯,那么我们这一面是否就可以完全被动,什么都不管?不是这样。从圣经的教训,以及我们的经历看,我们这一面还是有责任的。林后四章六节说,“那吩咐光从黑暗里照出来的神,已经照在我们心里。”这节圣经就告诉我们,神实在已经怜悯我们,已经光照我们了。那照在我们心里的神,就是我们的光。我们只要是一个得救的人,里面就已经有了神,也就是已经有了光。所以现在的问题,不是我们如何去求光,去找光,乃是我们如何接受光照,如何让光光照。正如太阳已经出来了,我们就用不着再去找太阳,只要接受它的光照就是了。唯有愚昧的人,才在天已经亮了的时候,还去找太阳。以弗所五章十四节说,“你这睡着的人,当醒过来,基督就要光照你了。”你只要醒过来,就能得着光照。所以光照是得着的问题,是蒙受的问题,并不是去求,去找的问题。我们该如何除去遮蔽来接受光,而使我们成为一个蒙光照的人,这才是我们这一面该负的责任。这最少有以下几点:

第一,必须要光照。光照既不在于我们的求或找,而在于我们的蒙与受,就我们肯不肯蒙,肯不肯受,乃是我们蒙光照的第一个条件。太阳已经出来了,你不必去找,也不必去求,只要蒙光照,受光照就可以了。你如果不肯接受光照,也不要蒙光照,而一直把自己遮蔽起来,就是天天有太阳,还是照不到你身上。我们里面生命的光也是这样,它早已照在我们里面了。今天不是我们等候光,乃是光等候我们。它在我们里面是一直等候我们接受它的光照。所以我们要光照,接受光照就能蒙光照。我们不要,不接受,就难能蒙光照。

可是今天真要光照的人实在太少了。有的人是无心接受而不要,有的人是有心拒绝而不要。千万件事物在我们身上都成了光的遮蔽。我们若不肯把这些遮蔽除去,就是一个拒绝光照,不要光照的人,这样自然也就无法蒙光照。比方,当我们早晨读经祷告的时候,如果我们真要光照,光照定规要来。光照一来,我们里面就有所看见。这个看见,就是我们里面的感觉。我们里面一有了感觉,就证明是光照来了。现在的问题,是我们顺服不顺服这光照的感觉。我们若顺服这光照的感觉而去对付,就是除去了我们身上的遮蔽,这样我们就是一个要光照而接受光照的人,就能继续的得着光照。我们若不照这光照的感觉去对付,就是不肯除去我们身上的遮蔽,这样我们就是一个不要光照而拒绝光照的人,也就得不着光照了。

第二,要敞开自己向着主。主就是光,我们全心向着祂,就定规有光;我们背着祂,而倾向别的,就定规没有光。林后三章十六节说,“他们的心几时归向主,帕子就几时除去了。”心不归向主,这就是帕子;心归向主,就是把帕子除去,就能面对面的看见主,也就能看见光。所以我们要接受光照,就必须敞开自己向着主,从深处把自己释放出来,一点不保守,不扣留的摆在主面前。这样就很容易得着光。

但是,难处就在于我们不容易敞开自己向着主。我们还是常把自己藏起来,扣起来,不只不敢向主敞开,甚至不敢向主祷告。正如一个小孩有时怕见父母的面,父母叫他来,他口里答应了,却不肯来,因为他在背后作了不能给父母知道的事。哦,有许多人在主面前的光景也是这样。他们因着有了主所不喜悦的事物,就把自己藏在那里,扣在那里,恐怕主摸着他们这一点难处怎么办,要他们对付那件事怎么办,或是要他们把一件所宝爱的东西拿出来怎么办?他们这样怕蒙到主的光照,就不敢向主敞开,因此就像一张纸紧紧的卷在那里,从来不肯摊开,让神来写祂所要写的字。

这样不肯向主敞开的人,虽然还能用头脑听道,还能用头脑读圣经,但他们所听的道,所读的圣经,不过作了他们定罪别人的张本,批评别人的工具,而自己却一点光都得不着。这正像一个人黑夜在房间里,房间若明亮,外面的东西就看不清楚;房间若黑暗,外面的东西就看得清楚。照样这些向主关闭的人,专会定罪人,批评人,对别人的光景看得很清楚,而对自己的情形却一点不认识。这就是证明他们完全是在黑暗里!

这样不肯向主敞开的人,甚至还会讲道,还会作工。他们虽然自己不肯接受光照,却能劝别人寻求光照。他们虽然也常盼望主恩待他们,给他们丰富的生命;装备他们,给他们够多的恩赐,使他们能讲道,能作工;但他们却怕主光照,甚或拒绝主的光照。因此他们所讲的道,所作的工,也就不过是一些死的劝勉,并不能给人活的光照。

人这样不肯向主敞开,结果里面就必空虚混沌,黑暗无光,好像在一个地窖里,外面的光无论多强都无法照进去。但一个向主敞开的人,情形就完全两样。这样的人是完全把自己释放出来,从里到外都摊排在神面前,毫无保留的让神光照。这样的人就必常得着光照。他无论是听道,或是读经,一蒙到光照,就谦卑接受,而一面忧伤,一面敬拜。忧伤,是因着自己的荒凉和失败;敬拜,是因着神的怜悯和光照。他因着在光中,就看不见别人的错处,只看见自己的缺点。因此他不会定罪别人,只觉得自己是一个最可怜的人,如蛆如虫,在圣洁的主面前抬不起头来。他也仰望神的怜悯,求神拯救他,愿意接受更深的光照。这样,神的光就一直在他里面照亮,神的生命也就一直在他里面增长,他就成了一个透明而满了感觉的人。

第三,要把自己停下来。什么叫作把自己停下来?就是把我们的眼光,看法,感想,意见,和话语等等,都停下来。我们都知道,停下来是一件不容易的事,真能这样停下来的人是太少了。但是停不下来,也是我们蒙光照的一个遮蔽,并且是一个厉害的遮蔽。

比方,有的弟兄读圣经,总是带着他的感想和见地来读,总是把他自己的思想加到圣经的意思里去。圣经明明写着西门彼得,他却读成彼得西门;明明是耶稣基督的使徒保罗,却读成基督耶稣的使徒保罗。不读神的话,他的意见不来,一读神的话,他的意见就来了。所以他一读圣经,就没有一处没有意思,没有一处没有感想,那知这些意思或感想,全数是草木禾秸,毫无价值。有的弟兄讲道也是这样,在讲台上的话语是满天飞的,叫人找不到中心,也听不出重点。有的弟兄姊妹听道也是如此,那些重点,要点,讲台上一再重复,他们也听不进去,反而那些零碎,无关紧要的话,人讲过就忘了,他们却记得很清楚。这些也都是因着他们思想多,感想多,停不下来的缘故。这样的弟兄姊妹,整天外面是手忙脚乱,里面是想入非非,整个人都停不下来,结果就一点光都得不着。

在新约圣经中也有这样的例子。路加十章,和约翰十一章,都说到一个最忙乱而停不下来的人,就是马大。路加十章是记她外面的忙乱,约翰十一章是记她里面的忙乱。她整个人可说都是忙乱的,不只意见多,感想多,话语也多,一刻也停不下来,所以主向她说的话,她一句也听不进去。当她来到主面前,主还没有开囗,她就先开囗见怪主,说,“主啊,你若早在这里,我兄弟必不死。”主对她说,“你兄弟必然复活。”她马上来了意见,对主说,“我知道在末日复活的时候,他必复活。”她把主的话解得很妙,复活的时间一差就差了几千年。主又对她说,“复活在我,生命也在我;信我的人,虽然死了,也必复活;凡活着信我的人,必永远不死。你信这话么?”她说,“主啊,是的,我信你是基督,是神的儿子。”她的回答,真是答非所问。主说的是什么,她全数没有听见。她就是这样意见多,话语多。当她说完了这些话,马上就跑回去,暗暗地对她妹子马利亚说,“夫子来了,叫你。”这完全是她捏造的,是她替主出的主张。话语多,意见多的人,都是能出主张,能发表意见的。这样的人,一点都停不下来,所以对主的光遮蔽得最厉害,实在无法蒙光照。

这些停不下来的难处,是在人的里面。许多人读圣经所以没有亮光,听道所以抓不住重点,并不是因为他们身上有了罪恶和世界,而是因为他们那个人里面满了意见,感想,主张,和话语。实在说,罪恶世界不过是一件破烂的衣服,要脱掉还不难;但我们这个人里面那些意见,感想,和主张,却是不容易去掉的,所以直到今天还是我们身上最厉害的遮蔽,使我们蒙不到主的光照。

所以我们要蒙光照,就必须安静下来,停下自己,不仅我们外面的活动要停下来,连我们里面那些意见,感想,主张,眼光,和话语,也都得停下来。这样一个完全停下来的人,来到主的面前,才能单单纯纯的接受主的话,主说什么,就能听见什么,也就领会什么。他读圣经,不是把自己的意思和解释读到圣经里面去,乃是把圣经的意思读到他里面来。起头的时候,好像一点都读不懂,但有一天光来了,圣经中那些大的东西就在他里面发光,使他得着了启示。他听道也是这样。乃是全人从里到外安静等候在主面前,要听主说话。所以当讲台的话语释放出来的时候,他就能抓住信息的重点,而在里面得着主的话。这样的人,因着他能停下自己,就能不断的得着神活的话,也就是得着神的光,因为神的光就是在于神的话。所以蒙光照的第三个条件,就是停下自己。

第四,不能反驳光。蒙光照还有一个基本的条件,就是不能对光有反驳。我们里面一得着光照,一有了感觉,就要立刻接受,立刻顺服,立刻去对付,不能有反驳。我们何时一有反驳,光就退去了。

圣灵在人里面光照的工作,乃是非常细嫩的,一碰到人的反驳,就立刻退去了。我们反驳圣灵,而使祂退去很容易,但要叫祂再回来就难了。就是我们认罪悔改,得着了主的赦免,圣灵还不一定立刻就回来。我们读雅歌,也能读出这种情景来。当主向那个女子叩门的时候,她不开门;等到她醒悟过来,再去开门的时候,主却找不到了。主这样的隐藏,就是祂对人的惩罚。

不只圣灵作工是这样,就是那些有圣灵职事的人,他们作工也是这样。一个认识神,为神使用的仆人,他总是喜欢帮助人的。但有什么人对他有批评,存心反驳他,他就不和你争执,不和你讲什么情理,争什么是非;他只有一个办法,就是退回去,和你没有话说了,也不能帮助你了。所以喜欢争理的人,都是愚昧的,他所受的亏损,乃是莫大的!所以我们对于有圣灵职事的人,真是要当心!你对于马路上的人可以随便批评,但对于有圣灵职事的人却不可随意批评,也不可故意反驳。不是说你批评的不对,反驳的无理,也许你所批评的都对,所反驳的也都有理,但有一件事是定规的,你一向他有批评,有反驳,他身上的职事向着你就完了。他也许能帮助千万个人,但他不能帮助你。不是他不帮助你,乃是他帮助不了你。就是他要帮助你,你也不能得着什么。这是何等严肃的事,我们真应该小心!

所以,我们对于那在我们里面说话的圣灵,和那在我们外面说话的执事,都不能有批评,有反驳。圣灵在人里面的光照是驳不得的,你一驳祂,最少几天在黑暗里。这一段黑暗的时间,就是你的惩罚,也是你的提醒。你以为得罪神一次不要紧,还可以求祂赦免。不错,祂能赦免你,但神有祂的政治,祂在你身上的那个惩罚,你不能免掉。若是你多次得罪祂,结局必更悲惨。就像以色列人在旷野的路上,一直反驳神,得罪神,等他们到了加低斯巴尼亚,神政治的手一出来,他们就只能再回到旷野去漂流,虽然哭号悔改,也无法挽回。所以我们无论从圣灵得来话语的光照,或是从执事得来话语的光照,都当顺服而不可反驳,这在追求属灵的事上也是一个厉害的原则。

当圣灵给我们光照的时候,我们若实在有软弱,真是不能顺服,顶多只能说,“神啊,这件事是我该顺服的,但是我软弱,求你怜恤我。”这还是一个蒙怜悯的心情。不过我们最好是一有光照,马上就顺服,一点不反驳,这样才能让神继续的给我们光照。

第五,该继续活在光中。当我们在某件事上蒙了光照,而认识神心意的时候,并不是顺服一次就完了,乃是要学习一直维持自己在所蒙的光照之下。这就是说,你蒙了一次光照,不仅那一次要顺服,还要一直照着那个原则顺服下去。

以上五点,就是蒙光照的路。我们若能在主面前好好的注意这五点,就能常蒙光照而活在光中。到这时候,我们里面需要什么样的带领,神就给我们什么样的带领;我们需要看见什么样的光,神就给我们看见什么样的光;我们的生命该有如何的长进,神就借着光照而使我们的生命有如何的长进。愿主恩待我们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