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篇 教会的一元

我们已经看过,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是神的家,是神借着在宇宙中得以彰显的器皿。这一个基督的身体,神的家,她的出现乃是地方的,在一地只有一个出现。各地的教会,一面说是就地为政的,另一面说,在行动上是一致的,共同在地上维持神的见证。

但我们领会了这些还不够,我们还必须认识教会的一元。教会的一元,就是教会的一,也就是教会的合一。但是我们不喜欢用“合一”这一个词,因为教会本来就是一,不必合了才一。什么时候要合,就证明她不一了。所以我们喜欢用教会的“一元”这个词。我们都懂得,“一元”的意思就是从一个源头,一个根本,照着一个原则,而产生出来的一个一致的东西。所以说教会是一元的,不只是可以的,并且是非常适合的。教会的源头,根本,性质,和原则,都是一个。教会实在是一个一元的东西。教会绝不能二,绝不能分,一分就完了。我们必须保守教会这个一的性质。

关于教会的一元,我们要简单的分六点来说。

壹 教会的源头,产生,性质,原则,存在,行政,
交通,见证,及其他各方面都是一元的

凡是关乎教会的,没有一样不是一。教会什么时候失去了一,马上就分裂了,解体了。教会是出于三而一的神,所以教会的源头是一。教会又是三而一的神进到人里面来作生命而产生的,所以教会的产生也是一。教会的性质就是三而一的神在人里面作生命,所以性质也是一。从这性质所产生的原则,当然也是一。不仅如此,教会的行政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一,教会的交通在整个宇宙中也是一。她的见证也是一。她的任何一方面也都是一。所以教会是一个一元的东西。以弗所四章三节到六节,一连串说了七个一:身体是一个,圣灵是一个,还有一个指望,一主,一信,一洗,一神。这七个一,都是讲到教会的一元。

贰 教会借着一信,一洗,接受一灵,一主,
一神,成为一个身体,而有一个指望

以弗所四章四到六节所说的这七个一,是以身体为主体。这个身体乃是由于一班人有了一信而产生的。这个信是信仰的信,是叫人接受主而得着永生的信,也就是叫人得救的信。这个信就是约翰福音所说信子的人有永生的信,也就是罗马书所说因信称义的信。这个信并不包括信灾前被提,还是信灾后被提,也不包括信守安息日,或是不信守安息日等等。这些不是信,不过是一些见解和主张。你赞成守安息日,他不赞成守;你赞成灾前被提,他赞成灾后被提。这些都是见解和主张。正宗的信仰只有一个,就是叫人称义得救,得着神来作生命的信,所以圣经说是一信。无论是赞成灾前被提的人,或是赞成灾后被提的人,无论是赞成主日的人,或是赞成安息日的人,只要是一个得救的人,里头就都有这一个信。

这个身体也是由于一班人有了一洗。这个一洗,也不是重在是浸水,或是洒水,乃是重在归于主的名,和主一同埋葬。信主的人借着洗,与主同死,同葬,同复活,就脱离了一切的旧造。一信是叫我们进入新造的,一洗是叫我们脱离旧造的。一信使我们在基督里成为新造,一洗使我们结束在亚当里的旧造。一信加上一洗,就使我们脱离了亚当而进入了基督。

我们这样借着一信和一洗来接受主而归入主,就得着灵。灵里有主,主里有神。因此父,子,灵,三而一的神,就都被我们得着了。父在子里面,子在灵里面,灵临到我们里面。我们接受了灵,就得着在灵里面的子,也就得着了在子里面的父。就着父,子,灵的次序说,父在先,灵在后,子在中。就着父,子,灵临到我们说,灵在先。我们接受灵就得着子,得着子就有了父。

我们借着一信一洗,接受了一灵,一主,一神,就成功了一个身体。这一个身体就是教会。教会是这样产生出来的。对于这一个身体,一信和一洗是她的历史,是她已过的事实。但这一个身体,不光有已过的历史,还有荣耀的前途,就是指望。这一个指望,就是到荣耀里去,从里到外像三而一的神一样。所以这指望也是一个。

这七个一,在每一个得救的人身上,不能缺少任何一个。无论你是赞成灾前或灾后被提,无论你是主张守安息日或信主日,这一切都没有关系,都不影响你的得救。但是这七个一,若缺少了一个,你就难能得救。你必须有这个叫你得救的信,还必须有这个叫你脱离旧造的洗。你必须接受这个灵,这个主,这个神,叫你成为身体里的一分。你也必须承认这个身体,且承认这个身体的前途,有一个荣耀的指望。这七点缺少了任何一点,你的得救就有问题。

这七个一是构成教会的元素:一信,一洗,接受了一灵,一主,一神,成功了一个身体,有了一个指望,就是进入荣耀。构成教会的这些元素都是一。历史是一,前途也是一。里面的生命是一,外面的形体也是一。教会的一切都是一,所以教会是一元的。我们认识了这些,就懂得为什么不可以把教会弄成不一。什么时候把教会弄成不一,什么时候就把教会毁坏了。

叁 教会在宇宙中是一个

在整个宇宙中,教会是一个。在宇宙中并没有许多教会,只有一个教会。教会的源头,产生,既都是一,就教会的存在当然也是一。照教会一元的性质说,教会在宇宙中的存在必须是一,就教会一元的原则说,教会在宇宙中的存在也应该是一。所以在宇宙中教会是独一的,只有一个。这是以弗所一章二十二,三节说到教会所着重的一面。

肆 教会在任何地方上也是一个

教会在整个宇宙中是一个,教会在任何一个地方上也是一个。当日无论在耶路撒冷,(徒八1,)在安提阿,(十三1,)在以弗所,(启二1,)在哥林多,(林前一2,)都只是一个教会。所以一地只能有一个教会,绝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会。什么时候在一个地方上,有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教会,马上就破坏了教会的一元性。所有在宇宙中的圣徒,都是属于那个在宇宙中的教会。同样的原则,所有在一个地方上的圣徒,也都是属于在那一个地方上的教会。如果在一个地方上的信徒,分开而属于两个教会,那样就破坏了教会的一元性。

弟兄姊妹,无论在哪里,只能有一个教会。在台北,教会是一个,在台南,教会也是一个。在东京,教会是一个,在纽约,教会也是一个。在大的地方,教会是一个,在小的地方,教会也是一个。教会是一元的。但是今日竟然到处“教会”林立,几乎三步一会,五步一堂。你看见这边有东门教会,那边有浸信教会,这条路上有信义教会,那条路上又有卫理公会,正像一个“教会”市场。如果你看见了教会是一元的这个亮光,你对今天这些现象就会厌烦。这种光景完全违反教会的一元性,完全是使教会多元化了。

这就如神创造了男人和女人,定规一个男的娶一个女的,一个女的嫁一个男的。不可多娶,也不可多嫁。无论在东方或西方,人都遵守这个律。一直到今天,看见多娶或多嫁的人,人就鄙视。这是为什么?就是因为在人的观念中,婚姻是一元的,男的只能有一个妻子,女的也只能有一个丈夫。教会也是这样。在任何地方,教会只该有一个。若是在一个地方有了许多个教会,那就大有问题。请记得,这不是轻的错,这是太重的罪,是神非常憎恶的罪。

也许有人要问说,难道那些“教会”没有得救的人么?没有虔诚爱主的人么?不错,我绝对承认有。但是,我要请问,在天主教里面岂不也有得救的人,也有虔诚的人么?但是启示录十七章说,罗马(天主)教是个大淫妇。弟兄姊妹,这个时代太黑暗了,教会的光景太混乱了,我们真是需要神的怜悯。在眼睛昏花的人看来,罗马教还是一个虔诚的宗教,教人信仰神,望弥撒,敬拜钉十字架的救主,那知在神的眼光看,她是个大淫妇。所以千万不要说,他们不是基督教的团体么?不也是传一样的福音么?不也是讲圣经的真理么?千万不要以为这样,就是没有问题了。不能光看这些点。不错,这些都是真的,但是主的眼睛却看见那里面可憎的紊乱。明明是耶稣基督的教会,为什么挂着卫斯理的牌子!为什么挂着路德的牌子!你以为这是小事么?哦,这些不是属灵的淫乱又是什么!一个教会竟然有了几十个名字,这与一个女人有几十个丈夫的名字有什么两样!

一九五四年,我们有几位弟兄姊妹去碧瑶,(菲律宾的避暑地,)正好有一位在国内有些名气的传道人也在那里。我们去的时候,正好他就要离开。他听说我们来了,当他离开的时候,就留下一个问题,托一位和他很熟的弟兄来问我。这个问题就是,为什么只有你们才是地方教会?这位弟兄把这个问题转告我,我就好像说笑话一样,对这位弟兄说了一个比方,请他转告那位传道人。我说,有一个赵太太,有一天碰见一个李太太,和一个刘太太,还有一个王太太,和一个张太太。这几个太太一同起来责问赵太太说,为什么只有你是赵太太,而我们大家都不是赵太太?赵太太回答说,你们自己岂不是说得很清楚,你们是张太太,李太太,刘太太和王太太么?为什么还来责问我呢!

亲爱的弟兄姊妹,教会是一元的,但是现在给人弄得多元了。这是很厉害得罪主的一件事,比犯一个道德上的罪还要得罪主。是基督的教会,却明目张胆,冠冕堂皇的挂上路德或一些别的牌子,哦!这是多羞耻的事。这就等于赵太太挂上张太太的牌子一样。今天更正教都定罪罗马教,说罗马教是大淫妇,请问更正教在主眼光中是什么?能是一个纯洁的贞妇么?有光的人都要痛心的说,更正教也成了淫妇!

伍 在许多地方上,虽然有许多个教会,
却不是许多种教会

在许多不同的地方上,虽然有许多个教会,却不是许多种教会。教会只有一种。个是数字问题,种是性质问题。比方在台湾有许多地方都有教会。台南有一个教会,台北也有一个教会,台中有一个教会,高雄也有一个教会。因着有许多地方,所以有许多教会。但是,虽然有许多个教会,却没有,却不是许多种教会。因着教会的性质乃是一,所以在许多个地方上可以有许多个教会,却不可以有许多种教会。在台北的教会,和在台南的教会,是一种性质的教会。但是今天在许多地方上,不仅有许多个教会,并且有了许多种教会。这就是教会已经失去单一,一元的性质而变质了。

我们必须看见,教会是一元的,教会在宇宙中怎样是一个在地方上也照样是一个。虽然在许多地方上有许多个教会,但这许多个教会的性质,却是一个,却是一种。

陆 教会是不可分的

教会在宇宙中是一个,在地方上也是一个。教会的性质是一,种类也是一。所以教会是不可分的。

一 教会是基督的身体,所以不可分

我们都知道,一个身体如果分了,就解体了,就肢解了。教会既是基督的身体,教会也就不可分。

二 教会是神的居所,所以也不可分

教会是神的居所。居所就是房屋。一所房屋如果分了,立刻也就拆毁了。所以从教会是神的居所来说,也不可分。

但是今天那走了样子的基督教,却把许多不成理由的理由拿来,作为分的原因,以致形成今日混乱的局面。我们要认识教会的不可分,也必须谨防以下所说种种紊乱的原因。

三 不可以属灵伟人作根据而分

路德会是把路德当作根据,所以就分了。卫理公会是以卫斯理约翰为根据,所以也分了。我们承认路德和卫斯理约翰都是主所大用的人,但是不可把他们当作根据来分会。

林前一章十二到十三节,和四章六节,特别定罪这种以人来分的情形。当日在哥林多的教会中,有人说,我是属保罗的,有人说,我是属亚波罗的,还有人说,我是属矶法的。他们那样说,就是把属灵的伟人当作根据,而和别人分开了。不过他们当日只有那样的分门别类,还没有设立保罗会,亚波罗会,或矶法会,像今天的人这样公然挂上路德会,卫理公会的牌子。你想圣灵既定罪当日在哥林多教会中那样的分门别类,岂不更定罪今天这样的分会么?

四 不可以得救或得造就的由来为归属而分

当日在哥林多的教会中,有人说他是属保罗的,大概因他是保罗带领得救的。也有人说他是属亚波罗的,大概因他是从亚波罗得着造就的。正如今天有人说,我是某某牧师给我施洗的,所以我一定要属于他那个会。但使徒在林前三章三至八节,二十一至二十三节,告诉我们,绝不可把这样的由来,当作归属而与别人分开。只有一位是我们可以归属的,就是我们的主耶稣基督。把那些带我们得救,给我们施洗,或者帮助我们,使我们得着造就的人,当作我们可归属的,都是圣灵所定罪的。

五 不可以属灵事实为理由而分

灵恩会的人,得着了灵恩,就说我是灵恩会。圣洁会的人,注重圣洁,就称自己作圣洁会。他们都是把属灵的事实拿来标榜自己,以此为理由,而和别人分开。这样的分也是不该的。

在林前一章十二至十三节,圣灵不只定罪那些说自己是属保罗的,属亚波罗的,属矶法的,圣灵也定罪那些说自己是属基督的。因为他们以属基督的事实为理由,来和别人分开。请记得,属基督可以,但以属基督的为理由来和别人分开,却是不该。所以没有一个理由可以把你自己和别的信徒分开,除非他们已经和你分了。这时候的分是没有办法的,因为不是你分的。

六 不可因道理见解不同而分

从前我在北方看见一班信徒,他们坚持信徒将来是在大灾难之后,一次全体被提。他们就成了灾后被提派。另外有人却相信灾前被提,他们就成了灾前被提派。这两派的人就分开了。还有人坚持非守安息日不可。也有人说,安息日是旧约的日子,新约是主日。还有人因着对于浸水和洒水的见解不同,也就分开了。还有人在蒙头的事上意见相左也分了。连擘饼是用大杯还是小杯,是吃饼还是吃面包,是喝葡萄汁还是喝葡萄酒,这些也都成为一些人分的原因。原谅我说,基督徒的故事太多了。圣经六十六卷,里头可争的点也太多了。愿主保守我们,不把这些当作分的原因。

1 道理见解,不可当作基本信仰

我们已经看见,基督徒的基本信仰,只有以弗所书四章四至六节所说的七个一。除了这七个一之外,再没有别的可以当作基本信仰。我们的基本信仰,只能有这“一信”。如果我们把这“一信”之外的许多道理见解,也当作基本信仰,就必在神的儿女中间产生许多的分开。这是不该的!

2 以道理立异与人相分,乃是肉体的行为

加拉太五章十九至二十一节,说到情欲(就是肉体)的事,其中的“异端”,在原文的意思,乃是以“道理立异与人相分”。所以凡是以道理立异与人相分的,凡是拿道理作根据和别人分的,都是肉体的行为。

3 信心软弱的仍要接纳

罗马十四章一至六节说,不要辩论所疑惑的事,要彼此接纳。有人信万物都可吃,但那软弱的只吃蔬菜。吃的人不可轻看不吃的人,不吃的人不可论断吃的人,因为神已经收纳他了。有人看这日比那日强,有人看日日都是一样,大家都不可论断。圣经在这里的话,已经非常清楚。即使有人吃素,守日,圣经仍要我们接纳。连有人吃素或守安息日,作这些在新约之下不合真理的事,圣经都要我们接纳,何况有人有别的主张见解?所以一切因道理见解而与人分开的,都是神所不许可的。

4 圣经容让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见解,
但绝不许可人因此而分派分会。

圣经虽然容让人在道理上有不同的见解,但绝不许可人因道理见解不同而分派分会。哥林多前书一章十至十三节,和提多书三章十节,给我们看见,圣经禁止人分门别类。既是如此,圣经自然更定罪人分派分会。只要在以弗所四章所说七点基本的信仰上是一致的,其他一切道理上不同的见解,都不妨碍教会的一,都是圣经所容让人有的。但圣经绝不许可人因此而分派分会,任何的分派分会,都是圣经所定罪的!

七 不可因种族不同而分

林前十二章十三节,和歌罗西三章十一节说,在基督的身体里,并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。犹太是一个种族,希利尼又是一个种族。因种族而分,也是圣经所不许可的。因此不能成立任何一个民族的教会。

八 不可因着国籍不同而分

林前十二章,和歌罗西三章,所说的不分犹太人和希利尼人,不光是不分种族,也是不分国籍。所以因国籍不同而分,像英国的安立甘会(Anglican Church,意即英国教会,也就是圣公会,)和中华基督教会,这样因国籍而分,也是不该的,也是圣经所不许可的。

九 不可因阶级不同而分

林前十二章十三节,和歌罗西三章十一节,还说教会中也没有自主的和为奴的。所以因阶级而分,也是不可的。不能有大学教授教会,也不可有三轮车夫教会。从前在上海有个“车夫会”。请记得,在社会里有阶级的分别,在教会里却不可有。你是大学教授么?你必须能和一位作车夫的弟兄坐在一起聚会。这是一件美丽的事。

十 不可因属灵情形软弱和错误而分

启示录二至三章里面的七封书信,给我们看见,当日在亚西亚的七个地方教会,其中有五个都受了主的责备,因为有软弱有错误。但是主并没有叫人从那些教会里面出来,因为那些是地方教会。虽然那些教会的属灵光景软弱,甚至有很厉害的错误,主却仍然要他们在里面作得胜者。

这一切都是告诉我们教会是一元的,绝对不能分,不可分,你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把教会分开。除了以弗所四章所说七点基本的信仰之外,任何理由的分都是错的。教会一分,就不是一元了,结果就是紊乱。这种紊乱,乃是属灵的淫乱。求主保守我们一直活在教会的一元里面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