光阴似箭
2021年05月18日 星期二 17:37:22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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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五题 得救的证实

我们已经看到得救了,现在我们来看得救的证实。得救的证实意思是说,我们得救是能证实的—不只是能知道的,并且是能证实而有确据的,是能有确据有把握而知道的。

壹 一信就“已经”得救了

许多人以为信是现在的事,得救是将来的事;人现在信了,等将来得救。但圣经清清楚楚,准准确确,肯肯定定告诉我们,人一信,就“已经”得救了。人信了,不是将要得救,乃是“已经”得救了;人一信了,现在就是“已经”得救了,不是等将来才得救。人在何时信,就在何时得救。得救是紧跟着信的,和信之间是没有时间的距离的。

(一)“你们的罪借着主名得了赦免”。—“神赦免了你们一切过犯”。约壹二章十二节,歌罗西一章十三节。

这两节圣经里的“了”字,要读得着一点。我们的罪因着主名得了赦免。不是要得赦免,乃是“得了”赦免!不是因着我们的行为,因着我们的什么,乃是“因着主名”。如果是因着我们的行为,或我们的什么,就需要等我们行出来、作出来,就需要等到将来才能定规。但不是这样!乃是“因着主名”!我们一信,一承认主名,就有分于主名,就和主名发生了关系,因此“因着主名”,我们的罪就“得了赦免”。我们在什么时候承认主名,有了主名,我们的罪就在什么时候“因着主名”“得了赦免”。所以神乃是在我们信的时候就“赦免了”我们一切过犯,不是等到将来才赦免。祂不是因着我们的信,要赦免我们,乃是在我们信的时候,就“赦免了”我们;并且不只是赦免了我们某一种过犯,某一部过犯,乃是“赦免了”我们“一切过犯”,一切罪恶。所以我们是一信,一切罪过就都得着“赦免了”,我们就得救了。

(二)“如今你们…已经洗净,成圣称义了。”林前六章十一节。

“如今”和“已经”,在这节圣经里,也是应该读得着一点。无论是我们被洗净,或是我们得成圣称义,都是“如今”“已经”的事。我们一信主,一接受主作我们的救主,一有分于主在十字架上为我们所成功的救赎,神就洗净我们,使我们成圣称义,所以我们“如今”就“已经洗净,成圣称义了”!

(三)“…既已和好…。”罗马五章十节。

我们一相信神的儿子,接受祂的死为我们所作的,我们就“已”经与神和好了。不是我们现在相信神的儿子,有分于祂的死,等到将来才能与神和好;乃是我们一相信,一有分于神儿子的死,现在就“已”经与神和好了。

(四)“基督释放了我们。”加拉太五章一节。

我们一信基督,一因信与祂联合,祂就释放“了”我们,使我们脱离律法的咒诅和挟制。这是已经完成的事,不必等到将来。

(五)“神…重生了我们。”—“你们蒙了重生”。彼前一章三节,二十三节。

在这两节圣经里,“了”字也是应该重读的。神是已经重生“了”我们,不是将来要重生我们。在我们相信,接受死而复活的主作救主的时候,神就借着祂的灵将祂的生命放到我们灵里,而“重生了我们”。所以我们是在相信的时候,就“蒙了重生”,不是等到将来才得着重生。

(六)“那听我话,又信差我来者的,就有永生,不至于定罪(或受审)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约翰五章二十四节。

这节圣经里的“就有、”“不至于”和“已经”等字眼,是何等宝贵!真是值得我们注意!永生是我们一信“就有”的;定罪(或受审)是我们信了,就再“不至于”的;出死入生也是我们一信,就“已经”得着的。我们一听见主的话—就是福音—而信了,“就有永生,”不必等到将来。在“有永生”和“信”之间,不是“要”字,乃是“就”字,没有“要”字的距离,只有“就”字的紧接。一“信”,“就有!”不必等,不必等到将来,就在现在,就在信的时候,“就有永生,”并且就“不至于定罪(或受审)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”。我们原来生在亚当里,因着罪,是被定罪的,也是要受审判的,现在既因信进入基督里,因着义,就“不至于定罪(或受审)”了。基督既在十字架上替我们担罪,替我们成为罪,受了我们在亚当里所应该受的审判,就使我们在祂里面蒙神称义,成为神的义,因此就脱去了在亚当里的定罪受审,就“不至于定罪(或受审)”了。并且我们原来在亚当里,不只是有罪而被定罪的,也是有死而在死里的。基督在十字架上也不只是替我们担罪而被定罪,并且是替我们尝尽了死味,(来二9,)而把死废去,(提后一10,)将祂的生命释放出来,分给我们。所以我们因信进入祂里面,不只脱离定罪,并且脱离死,不只“不至于定罪”,并且“是已经出死入生了”。祂既替我们尝尽了死味,而把死废去,我们既因信进入祂里面,与祂联合,就“已经出死入生了”!所以我们不是信了,要有永生,要不定罪,要出死入生,乃是信了,“就有永生,”“不至于定罪,”“已经出死入生了!”不是将来要有,要这样,乃是现在就已经有,就已经这样了。

(七)“既然信祂,就受了…圣灵为印记。”以弗所一章十三节。

这里说,我们既然信主,就受了圣灵。受了圣灵,当然就是蒙恩得救的人。所以我们一信主,就受了圣灵,蒙恩得救了。

(八)“神救了我们”。—“祂便救了我们”。提后一章九节,提多书三章五节。

这些地方的“了”字,也是顶重要、顶宝贵。感谢神,在祂的话里有这许多的“了”字。“赦免了”、“洗净了”、“释放了”、“重生了”、“受了”、“救了”,都是了了!也实在是了了,成了!我怕人读圣经,把这些“了”字,读没有了,或是没有读出来。“神救我们,”和“神救了我们”,这有天地之别!感谢神,祂不是“救我们”,更不是“要救我们”,乃是“救了我们”。就是在我们相信的时候,祂“救了我们”!我们一信,“祂便救了我们!”所以我们是一信,就已经得救了!阿利路亚!

贰 现在就能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

许多人以为得救是将来的事,所以也就以为得救是现在不能知道、没法知道的。但神在祂的话语,就是圣经里,不只清清楚楚告诉我们,得救是现在的事,并且确确定定告诉我们,得救是现在就能知道的。我们一信,就已经得救了,同时也就能、也就该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

(一)“知道自己有永生。”约壹五章十三节。

许多人虽然真是接受了主作救主,但不知道自己有永生。也有许多人以为信了主,有没有永生,是将来见主,才能由主定规的事,不是我们信的人自己现在就能知道的。甚至还有人绝对主张,我们有没有永生,是我们自己现在没法知道的。他们说,信,是我们现在该作、也能作的事;但是知道自己有没有永生,是我们现在绝对作不到的事。他们以为并且相信,人在今天,在今世,是没法知道自己有永生的。但神在这里清楚确定的,要我们“知道自己有永生”。所以凭神所说的,凭神所定规的,我们能知道,也该知道自己有永生。

(二)“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约壹三章十四节。

神借着使徒约翰,不只清楚告诉我们,一信就“是已经出死入生了”。(约五24。)并且确定告诉我们,信了以后,能“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”。所以我们信了以后,自己有永生,是能知道的,自己已经出死入生了,也是能晓得的。信了以后,既然知道自己有永生,当然也就晓得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

(三)“我们知道我们是属神的。”约壹五章十九节。

我们得救的人,是神所重生的,自然就是属神的。这是我们从神所生,有神生命的人能知道的,也是我们该知道的。怎能主张一个人不能知道自己生身的父母?怎该主张一个人不该知道自己所属的父母?我们既因信从神而生,得着了神的生命,就能知道自己是神的儿女,是有永生的,也该知道自己是属神的,是蒙恩得救的人。

(四)“我们原知道,我们…必得神所造,…在天上永存的房屋。”林后五章一节。

这里说,我们知道,我们必要得着神为我们所造的一件东西,就是在天上永存的房屋。这在天上的房屋,是指着我们将来所要得着的得赎的身体,乃是永存的。我们现在的这个身体,不过是“地上的帐棚”,是暂时的。我们虽然得救,有了主的生命,但现在仍在这帐棚里叹息劳苦。等到主再来,我们的身体必要得赎,我们必得穿上那荣耀的身体,就是在天上永存的房屋,好叫我们这必死的身体被生命吞灭了。为着这事,神已经在我们灵里作了生命的工作,用祂的生命培植我们,好在将来用这在我们里面的生命,吞灭我们外面的身体,叫我们从里面的灵里到外面的身体,完全得着祂生命的救赎,而进入祂自由的荣耀。为着这事,神现在不只用祂的生命在我们里面作培植的工作,并且把祂的灵赐给我们,在我们里面“作质”、“作凭据”,就是作抵押、作担保,保证祂必为我们作成这事,我们必得着那荣耀的得赎身体,就是在天上永存的房屋。(林后五2~5。)所以我们得救有神生命的人,凭着神在我们里面生命的工作,和祂所赐给我们的圣灵,现在就能知道这事,就能知道我们必得穿上那荣耀的身体,到天上享受荣耀的自由。(罗八21~23。)

(五)“我们知道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祂。”约壹三章二节。

我们现在虽然在里面的灵里有了主的生命,但在外面的身体上还没有像主。等到祂再显现,祂要将我们外面这卑贱的身体改变形状,和祂自己荣耀的身体相似。(腓三20~21。)这是我们凭着祂所赐给我们的生命,和祂对我们所说的话,就能知道的。祂既在我们灵里重生了我们,叫我们有了祂的生命和性情,叫我们已经在里面的生命和性情上能以像祂,就祂怎能让我们的身体永远留在旧造的卑贱里,而不把它改变形状,叫我们在外面的身体上也得以像祂?按着生命的自然,顺着属灵的定律,我们可以知道,我们必要像祂!何况祂还用既清楚又确定的话语,告诉我们,祂必要作成这事!所以这是我们现在就能知道的。

(六)“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。”罗马八章十六节。

我们是神的儿女,是有神生命的人,这是我们现在就能知道的,因为我们有证明。这个证明,就是圣灵和我们的灵所同作的见证,乃是双层的,且是在我们里面,没法去掉的,叫我们不能疑惑。

(七)“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;…我们现在是神的儿女。”约壹三章一至二节。

因为我们知道,我们已经有了神的生命,是神所生的,所以知道我们现在就是祂的儿女,并且能说,能有把握的说,我们也真是祂的儿女。使徒约翰这话的语气,是壮得不容我们有丝毫的疑惑的!也是叫每一个有了神生命,作了神儿女的人,里面的灵都必说阿们的!

(八)“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。”腓立比三章二十节。

天上的国民,就是得救的人。我们是天上的国民,是得救的人,这是我们现在就能知道的!不然,使徒保罗怎能说得这样肯定呢?或者有人要说,保罗能知道,能肯定的说,他是天上的国民,是得救的人,我们却不能!但是保罗在这里不是说,“我是天上的国民,”乃是说,“我们是天上的国民。”“我们”是包括所有信的人,所有蒙恩的人。所有信而蒙恩的人,都是得救的,都是天上的国民,所以都该,也都能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,而肯定的承认自己是天上的国民。

叁 如何能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

我们信的人如何能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?这不是凭空知道的,乃是有证明、有凭据的。圣经给我们看见,最少有三种证明,有三种凭据,能叫我们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

一 内证

(一)“…这见证就是神赐给我们永生。”约壹五章七至十二节。

能叫我们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的,第一种证明乃是在我们里面的,所以可称作内证。这就是圣灵在我们里面所作的见证,也就是神借着圣灵,在我们里面,为祂儿子作的见证。这见证,就是神在祂儿子里面赐给我们永远的生命。信神儿子的,就有这见证在他里面。每一个信神儿子,就是信主的人,在他里面,就是在他最深处,都有一个感觉,觉得他是神所生的,他是属乎神的。虽然有的人头脑糊涂,或心中疑惑,但在他们最里面却有一个莫名奇妙的感觉,叫他们觉得他们已经和神有了关系,他们是神所生的儿女。这就是圣灵在他们里面所作的见证—在他们里面为神的儿子所作的生命见证,证明他们有了神的儿子,就有生命。所以他们凭着圣灵在他们里面所作的这个见证,凭着他们里面因圣灵这个见证而有的感觉,就能知道自己是已经有了神的生命,是已经得救了。

(二)“圣灵和我们的灵同证我们是神的儿女。”罗马八章十五至十六节原文。

圣灵在我们里面作见证,是在我们的灵里,和我们的灵同作见证,叫我们的灵感觉祂所证明的,而和祂一同向我们作见证,证明我们是神的儿女。我们每一个信的人,顶喜欢称神作“阿爸,父”。我们称神作阿爸,父,是很自然的。并且每逢这样称呼神的时候,我们里面就感觉甜美、舒服。这是因为我们是神所生的儿女,有了神的生命,神儿子的灵已经进到我们里面。我们称呼生身的父,当然是自然的,是甜美的。所以我们能这样喜欢,这样自然称神作阿爸,父,而感觉甜美、舒服,就是证明我们已经有了神的生命,是神所生的儿女。所以凭着圣灵在我们里面,和我们的灵所同作的见证,我们能知道我们是神的儿女,是已经得救的人。

二 外证

(一)“这些话…叫你们知道自己有永生。”约壹五章十三节。

这里说,这些话叫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。“这些话”就是这节以前的那些话,是神借着圣灵所写出来的。神借着圣灵所写出来的这些话,叫我们知道自己有永生。所以能叫我们知道自己得救的第二种证明,乃是神借着圣灵所写出来的话,就是圣经。这是在我们外面的,所以可称作外证。我们得救的内证是圣灵,外证是圣经。神不只在我们里面,用圣灵证明我们是祂的儿女,还在我们外面,用圣经证实我们有祂的生命。神怎样用圣经,把祂借着祂儿子,替我们所作成的救赎,告诉我们,对我们作见证;祂也照样用圣经,把祂借着圣灵,在祂儿子里所作到我们身上,作到我们里面的救恩告诉我们,向我们证实。所以我们凭神在圣经里所说的话,就能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就如:行传十章四十三节说,凡信主的人,就得蒙赦罪;十三章三十九节说,人信主,就得称义;约翰三章十八节说,信主的人,就不被定罪;三章十六节、三十六节,六章四十节,五章二十四节等处说,人一信主,就有永生,是已经出死入生了;一章十二节说,凡接受主,信祂名的人,就有权柄作神的儿女;约壹五章十二节说,人有了神的儿子,就有生命;行传十六章三十一节说,人信主,就必得救;罗马十章十节说,人心里相信,就得称义;口里承认,就得救;十三节说,凡求告主名的,就必得救。像这些地方的圣经,不只是神所给我们的启示,也不只是祂所给我们的应许,并且是祂所给我们的文约,所给我们写出来的凭据。我们凭着祂这些文约的话,祂这些写出来的凭据,就能知道,并且能有把握,有确据的知道,我们一信主,就得蒙赦罪,得着称义,不再被定罪,就有永生,就是祂的儿女,就已经得救了。

一个人承受产业,是凭着遗命。主也是把圣经里这些写出来文约的话,当作遗命留给我们,(来九15~17,)叫我们凭以承受祂救恩的福分。遗留产业的人,是把产业放在遗命里,遗留给承受的人。主也是把祂的救恩放在祂的文约—圣经—里,赐给我们。人凭遗命承受产业,是凭遗命明文的规定,不是凭自己的以为和想像。照样,我们凭圣经—主所给我们的文约—承受主的救恩,也是凭圣经明文的言定,不是凭自己的想像或感觉。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证明,是叫我们有感觉的;圣经在我们外面的证明,是不需要我们有感觉的。就着圣灵在我们里面的证明说,我们是会有感觉的,也是必定有感觉的;但就着圣经在我们外面的证明说,我们不必有感觉,不必管有没有感觉,只照着它所明文言定的,就可断定自己已经蒙恩了,就可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。

三 爱证

(一)“我们因为爱弟兄,就晓得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”约壹三章十四节。

神是爱,我们既得着祂的生命,就定规会有祂的爱心。并且我们既是祂所生的,也定规会爱从祂生的。(约壹五1。)一个得救的人,看见了主里的弟兄,就莫名奇妙的喜欢,就莫名奇妙的亲爱。所以对主里弟兄的爱,也是一种证明,叫我们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这可以称作爱证,信—信主的信—是叫我们得着生命,得以出死入生;爱—爱弟兄的爱—是叫我们知道自己有了生命,晓得自己是已经出死入生了。

所以我们无论凭着灵里的感觉,或是凭着圣经的明文,或是凭着爱心的事实,都能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虽然我们得救的日子,因着我们轻忽,可能不清楚,但我们得救的事实,凭着这些证明,总是能知道的。也许有人虽然信主,已往却不知道自己是得救的,现在凭着这些证明,就该知道了。凭着这些证明—凭着我们灵里活的感觉,并主明确的经文,以及我们爱心生活的事实,我们能有凭有据,确实确定的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

肆 知道自己已经得救了能叫人爱主脱罪

许多人虽然信了主,却不爱主,追求主,却不追求过得胜的生活。这虽然有很多的原因,但有的人是因为他们不知道自己是已经得救了。如果他们确定的知道自己实在是已经蒙了主的救恩,有了主的生命,实在是属乎主的人,他们就必热切的爱主、追求主,迫切的渴慕过圣洁的生活。

(一)“…所以…我们立了志向,要得主的喜悦。”林后五章一至十节。

使徒说,我们所以立志要得主的喜悦,是因为我们知道,我们必得神所造,在天上永存的房屋,而与主同住,就是知道我们是得救的,将来必到天上见主,与主同在。我们这样知道,当然会叫我们有心立志讨主的喜悦。

(二)“基督的爱激励我们;因我们想一人既替众人死,众人就都死了;并且祂替众人死,是叫那些活着的人,不再为自己活,乃为替他们死而复活的主活。”林后五章十四至十五节。

我们知道自己已经蒙了主的救恩,才会感激主的爱,才会受到主爱的激励,而来爱主,为主活着。

(三)“我们却是天上的国民,并且等候救主,就是主耶稣基督,从天上降临。”腓立比三章二十节。

我们若知道我们是得救的人,是天上的国民,就必等候主从天上再来,接我们到天上去。所以我们等候主的生活,乃是因着我们知道自己是得救属天的人而有的。

(四)“我们知道主若显现,我们必要像祂,因为必得见祂的真体。凡向祂有这指望的,就洁净自己,像祂洁净一样。”约壹三章二至三节。

我们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,就知道主再显现时,我们必要像祂,必得见祂。这会叫我们洁净自己,以指望并等候祂来。所以我们知道自己是得救的人,将来必要见主、像主,会叫我们在今天过脱罪的生活,过圣洁像主的生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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