西
3章
18节
注1
1
作妻子的,要服从丈夫,这在主里是相宜的。
本节至
四1
,是
弗五22
~
六9
的姊妹节,说到信徒的伦理关系。以弗所书着重在正常的召会生活里,为着基督身体的彰显,需要有被灵充满的伦理关系。歌罗西书强调我们该借着让祂丰富的话住在里面,持定基督作我们的元首,并以祂作我们的生命,使最高的伦理关系能以实现,叫祂得着彰显。这种伦理关系不是出于我们天然的生命,乃是出于作我们生命的基督。
本段各点,见以弗所书的相关注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