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 6章 14节 注1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,就是一只1没有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只没有残疾、一岁的2母羊羔作赎罪祭,一只没有残疾的3公绵羊作平安祭, |
这里的‘没有残疾’表征没有缺陷,‘一岁’表征新鲜,‘公’表征强壮,‘羊羔’表征温柔。这只羊羔作燔祭,预表基督作我们的燔祭,使我们在祂里面蒙神悦纳,并借着祂向神活着。(见利一关于燔祭的注。)献燔祭时,献祭者按手在供物上,(利一4,)因而使自己与供物联合,与供物成为一。这表征我们所献的不仅仅是基督,也是与基督联合的我们自己。拿细耳人满了分别出来的日子,不是表征结束,乃是表征燔祭生活的开始,这是一种绝对、完全、彻底为着神的生活。 | 民 6章 14节 注2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,就是一只1没有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只没有残疾、一岁的2母羊羔作赎罪祭,一只没有残疾的3公绵羊作平安祭, |
这里的母羊羔表征服从。它预表基督作我们的赎罪祭,使我们得救赎。因着我们仍在旧造里,所以在开始过拿细耳人的生活时,我们需要神在基督里所完成的救赎。(来九12。) | 民 6章 14节 注3 他要将供物奉给耶和华,就是一只1没有残疾、一岁的公羊羔作燔祭,一只没有残疾、一岁的2母羊羔作赎罪祭,一只没有残疾的3公绵羊作平安祭, |
这里的公绵羊表征刚强为着享受。它预表基督作我们的平安祭,使我们与神在平安的交通中彼此享受。燔祭与赎罪祭的结果,乃是平安祭。参利七37注2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