民
27章
7节
注1 西罗非哈的女儿说得有理。你一定要在她们父亲的弟兄中,把地业给她们作
1
产业;要将她们父亲的产业归给她们。
五个女儿得了她们父亲弟兄中的产业,但条件是她们不得嫁到别的支派去。(
三六2~3
,
6~7
。)照样,我们在基督里有权利承受神圣的事物。然而,我们不该嫁到我们的‘支派’之外,就是基督与召会之外。(参
林后六14
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