加 3章 23节 注1 但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,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。 |
见一23注3,三2注3。25节者同。信仰是到基督来时才显示的。(参约一12,三16,18。) | 加 3章 23节 注2 但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,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。 |
即监管,监护。 | 加 3章 23节 注3 但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,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。 |
神的选民被圈住而被看守在律法之下,就像羊被圈在圈里。(约十1,16。)神在祂的经纶里,是用律法作羊圈,守住祂的选民,直等基督来到。(见约十1注2。)基督既已来到,神的子民就不该再被看守在律法之下。(见约十9注2。) | 加 3章 23节 注4 但1信仰还未来到以先,我们是被2看守在律法之下,被3圈住4好归于那要显示的1信仰。 |
或,为了。指明“圈住”是有目的的,就是终结于信仰,将被看守的人带到信仰这里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