约 5章 29节 注1 行善的归到1生命的复活,2作恶的归到3审判的复活。 |
这是千年国之前,得救信徒的复活。(启二十4,6,林前十五23,52,帖前四16。)已死的信徒要在主耶稣回来时复活,享受永远的生命;因此,称为生命的复活。 | 约 5章 29节 注2 行善的归到1生命的复活,2作恶的归到3审判的复活。 |
见三20注1。 | 约 5章 29节 注3 行善的归到1生命的复活,2作恶的归到3审判的复活。 |
审判,或,定罪。审判的复活是千年国之后,灭亡之不信者的复活。(启二十5,12。)所有已死的不信者,都要在这一千年之后复活,并在白色大宝座前受审判;(启二十11~15;)因此,称为审判的复活。 在本章,24~26节说到灵的点活,28~29节说到全人(包括身体)的复活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