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8章 7节 注1    以弗得当有两条1肩带,接在以弗得两端,使以弗得相连。
  以弗得像背心,不像袍子。两条肩带接在以弗得巧工织的带子上,(827,)整体来说是以弗得的一部分,是用以弗得相同的材料作的,强韧足以托住红玛瑙。托住两块红玛瑙的金框,是系在两条肩带上。(9~12。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