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章 11节 注1    主耶和华说,因此,我指着我的生存起誓,因你用一切可憎的物、可厌的事玷污了我的圣所,故此,我定要1收回我的眼目,我眼必不顾惜你,我也不可怜你。
  或,将你砍倒,我眼必不顾惜你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