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 27章 4节 注1 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华,我仍要寻求;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1殿中,瞻仰祂的2荣美,在祂的殿里求问。 |
在4~6节诗人不是像在一篇那样珍赏律法,乃是珍赏在神殿中享受神。在神殿中,就是在基督里(约一14,二21)并在召会中,(提前三15,)我们瞻仰神的荣美并求问神,(4,)被隐藏脱离患难并被藏匿脱离追逐者,(5上,)被神高举并得以昂首,(5下,6上,)献欢呼的祭并唱诗歌颂神。(6下。) | 诗 27章 4节 注2 有一件事,我曾求耶和华,我仍要寻求;就是一生一世住在耶和华的1殿中,瞻仰祂的2荣美,在祂的殿里求问。 |
或,可爱,可悦,可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