诗 1章 2节 注1 惟喜爱耶和华的1律法,昼夜默想,这人便为2有福。 |
一、二篇描绘属人观念和神圣观念的对比。属人观念高举律法,并高举遵守律法者为神所祝福者,而神圣的观念宣告基督在神经纶中是神的受膏者。在一篇里,诗人照他属人、道德的观念,珍赏并高举律法到极点。这与神新约经纶里神圣的观念相反。在性质上,律法是圣的、义的、善的并属灵的;(罗七12,14上;)但在地位上,律法原不在神经纶的主线上,乃是从神经纶的主线旁边插进来的。(罗五20上。)神按着自己的形像,照着自己的样式造人,(创一26,)目的是使人能接受在生命树里的神作生命,(创二8~9,16~17,)使人能活神并彰显神。这是神经纶的主线。然而当这主线往前时,撒但进来诱骗人,用罪把人构成。(创三1~6,罗五19。)人堕落以后,神为了继续祂对人的定旨,就在祂经纶的主线之外添上律法。(加三19与注1,注2。)按照加四24~25,律法的地位是妾的地位。(见该处24注5。)妾没有正统的地位。因此,珍赏并高举律法,乃是把‘妾’带进神的经纶里;这完全违反神的命定。 全部诗篇陈明律法与基督的对比。惟有基督自己(不是律法,)能将我们作成基督的肢体,并将我们模成基督,使我们成为祂的补满。(弗五30~32,罗八29。)圣经的灵没有高举基督以外的任何人事物。(太十七1~5,腓三7~8,西一15~19。)至终,到诗篇末了,惟一留下的只有基督同祂的补满,就是祂的身体,祂的召会,也就是神经纶中神的家和国,以完成神永远的定旨。 在诗篇里,就如在全本圣经里,有两条线:生命树的线,就是生命线,和善恶知识树的线,就是死亡线。(创二8~9,16~17,与9注3二段。)在这两条线之外还有律法的线,与生命线并行。神颁赐律法的目的,是要将神的子民引到基督,(加三23~24,)就是引到生命线。(见出二五1注1。)然而,作为支线的律法若得着不当的高举,就成了知识树的线(就是死亡线)的一部分。(罗七7~11,林后三6下。)神已经命定基督作祂经纶的中心与普及,以成就祂的喜悦。(弗一9~10,三8~11。)基督总结了律法,(罗十4上,)信徒就不再在律法之下了。(罗六14。) | 诗 1章 2节 注2 惟喜爱耶和华的1律法,昼夜默想,这人便为2有福。 |
或,快乐。 |